2014广西玉林陆川县面向代课人员招聘教师(2)
四、 考试
采用笔试方式,不进行面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参加2014年玉林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统一组织的笔试。
1.笔试考试科目:《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和《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每科分值各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2014年7月12日(星期六)。
上午9:00—11:00 《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下午15:00—17:00《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笔试考务工作由县教育局会同县人社局组织实施,考点统一设在陆川县城区。笔试具体地点及有关事项详见《准考证》。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的组织管理机构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考试辅导班和发行销售的各种考试参考书(资料)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机构无关。)
五、 加分
面向代课人员招聘农村学校公办教师岗位报考者,按下列标准加分:
1、教龄分:教龄按每满一年进行加分,不足一年部分不计分(教龄计算至2014年6月30日止)。具体加分系数为:5年以下(含5年)每年加0.6分;6年至10年的每年加0.8分;11年至15年的每年加1.0分;16年至20年的每年加1.5分;21年至25年的每年加2.0分;26年以上的每年加2.5分。
已被辞退的原县代课人员其教龄计算至辞退之日止,但辞退后继续在学校任教从不间断的其教龄计算至2014年6月底止,若中断的其教龄计算办法为弃中间接两头(此法只适用于本次加分计算)。
2、学历分:中专2分、大专4分、本科6分;双学历以上的,只计一个最高学历分。
3、奖励分:参加工作来,对获得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荣誉称号和奖励加2分;获得县(处)级以上党委、政府及其处级以上部门授予的各种荣誉称号和奖励予以加分,县(处)级加3分,市(厅)级加4分,省部级加5分,国家级加7分。奖励分累计不能超过15分,同年获得的同类荣誉只给级别高的荣誉加分。
4、职称分:获得初级职称加2分,获得中级职称加4分,获得高级职称加6分。
5、职务分:对按干部管理权限任命的学校现职中层以上任职满一年的领导予以加分,其中学校中层领导(含教学点、分校负责人、学校团委书记及大队辅导员)加2分,校级领导加4分。同时担任两个职务以上的,只计一个最高职务分;加分依据任命文件为准。
6、计生分:独生子女户或农村双女结扎户加3分(独生子女户凭计生局发放的独生子女光荣证加分,农村双女结扎户凭县计生局确认的夫妻任意一方结扎手术证明加分)。
加分由报考者在报名期间提交加分申请和加分证件,逾期不予受理。加分由乡镇中心学校初审,县教育局复审确定。
六、 体检与考察
依据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执行。由县教育局会同县人社会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二)考察。由县教育局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知识与能力、现实表现与工作实绩、遵纪守法情况以及报考资格复查结果等情况。
(三)同分处理办法
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相同的,按如下办法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加分高者优先;加分相同的,则依次以教龄、学历、奖励、职称分项目的先后、高低分顺序确定;以上均相同的,则加考计算机知识,按计算机知识分数高低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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