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广西玉林陆川县面向代课人员招聘教师(3)
七、 公示、聘用审批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教育局根据岗位要求及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县教育局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聘用,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 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列入编制管理,由财政统一发放工资,依法享受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农村学校公办教师待遇。
九、 监督与纪律
本次面向代课人员公开招聘农村学校公办教师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和违反招考纪律的工作人员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监督举报电话:7333092(县教育局纪检监察股)
7220911(县人社局纪检组)
咨 询 电 话:7333705(县教育局人事股)
7221858(县人社局公务员管理股)
附:《2014年陆川县面向代课人员公开招聘农村学校公办教师计划表》
陆川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1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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