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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山东日照市市直卫生系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14-06-06 11:39  |  日照人事考试网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考试范围为考生网上报名选定岗位后,“考试科目”下拉框内规定的科目内容。

  笔试时间:2014年6月28日(具体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地点:日照市外国语学校(原日照铁路实验学校,日照大学科技园学林路89号)。

  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比例的,招聘本、专科职位的相应核减聘用计划,招聘研究生及高级专业人才职位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可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研究生职位招聘不满的,经研究,可将剩余职位转为相近专业的本科职位。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在日照市卫生局网站予以公布。

  (二)面试

  面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从事专业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职业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当场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费按规定收取。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四、考核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排序,按计划聘用人数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并按计划聘用人数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考核、体检。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研究确定聘用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考核、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可从进入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7天公示无异议的,由聘用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在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在职人员在办理相关手续过程中如与原单位产生人事劳务纠纷,影响入职手续办理的,后果自负。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招聘期间,对于考生咨询较多的问题,招聘单位将在日照市卫生局网站进行公告,届时请各位考生及时留意。

  日照市卫生局

  2014年6月3日

  附件:2014年招聘岗位及专业.xls

  日照市市直卫生系统2014年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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