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7.其他材料:提供面试考生本人户籍证明复印件。
邮寄地址:西安市、陕西省政府院内30号楼陕西调查总队人事教育处李维(请注明“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材料”),邮编:710006。考生所寄材料不再退还。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此外,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三、资格复审
考生须于3月6日8:30-12:00到西安荣江国际酒店,携带上述邮寄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核组要认真核对考生提供的各种资料、信息,严防替考行为发生。资格审查组须对考生身份进行严格审核,经对考生身份审查核实无误后发给面试准考证,考生持身份证、准考证参加面试。
四、面试安排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面试时间:面试定于2015年3月7日-3月8日进行,每日上午9时开始。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上午8时30分前报到,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候考室,面试开始前10分钟未报到人员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报到地点:西安荣江国际酒店(西安市新城区西新街8号)。详细路线图见附件1
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2
五、体检和考察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体检、考察的人员与录用人数的比例为1:1。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联系人:赵秋马 029-87294968、13772062808。
李 维 029-87292558、13700246312
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