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辽宁公务员考试笔试后必做的十件事(2)
第四,资格复审(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省直招考部门或市以下公务员主管部门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复审)。根据人事考试部门提供的报考者照片及信息,与报考者本人及其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等及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等材料进行认真核对。对于在职的报考者,开具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考部门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从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专职翻译职位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报考公安、监狱戒毒、森林公安系统人民警察职位进入面试人员的身体基本条件检查(体能测试)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关注面试时间(面试时间及公告>>)
省直部门面试组织工作由省委组织部和省公务员局具体负责。省以下垂直管理的地税、安全系统及公安、监狱戒毒和森林公安系统面试的组织工作,由省公务员局会同有关部门具体负责。各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公务员局负责组织本地区的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录用。
面试后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第六,面试形式的了解、面试流程的掌握
1.事先了解必不可少。准备面试前,考生首先应全面了解公务员考试的面试要点和考查核心。
2.了解面试形式,如是结构化面试还是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
3.及时培养角色意识。作为国家选拔工作人员的重要考试,公务员面试围绕的核心自然是从事机关岗位工作所需要的公共服务能力,如组织能力、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情绪控制能力等。这其中也涉及诸多原则和意识,比如:服务意识、团队意识、服从意识、执行意识、应急意识、诚信意识等。而所有这些能力、素质、原则和意识都是基于一个角色意识,即公务员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