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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南通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简章

2016-01-04 13:55  |  江苏人事考试网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2016年江苏省招聘大学生村官951人公告已发布,本次江苏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2016年南通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简章

  根据《2016年江苏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公告》,结合南通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选聘人数

  (一)面向直接报考大学生村官的高校毕业生考试选聘101名

  海安县20名,其中,男性(党员)10名,男性(非党员)2名,女性(党员)6名,女性(非党员) 2名;

  如皋市25名,其中,男性(党员)12名,男性(非党员)3名,女性(党员)8名,女性(非党员) 2名;

  如东县18名,其中,男性(党员)9名,男性(非党员)2名,女性(党员)6名,女性(非党员)1名;

  海门市 18名,其中,男性(党员)9名,男性(非党员)2名,女性(党员)6名,女性(非党员)1名;

  启东市20名,其中,男性(党员)10名,男性(非党员)2名,女性(党员)6名,女性(非党员) 2名。

  (二)面向报考选调生兼报大学生村官志愿的高校毕业生选聘11名报考选调生兼报大学生村官志愿的高校毕业生由市选聘办按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择优选聘。

  二、选聘对象及条件

  选聘对象为30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江苏省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等活动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本人自愿且具备选聘条件的,经组织推荐可作为选聘对象。

  选聘条件为:(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2)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3)中共党员或优秀学生干部;(4)学习态度认真,能如期毕业;(5)身体健康。

  三、有关政策

  1、使用专项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享受当地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资待遇,新聘任大学生村官直接转正定级,薪级工资高定一级,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参加当地各项社会保险。

  2、实施“江苏省大学生村官综合保险保障计划”,为在岗大学生村官每人提供保额合计100万元的人身意外和重大疾病保险。

  3、每年提供一定数量的公务员职位,定向招录聘任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大学生村官。县(市)区、乡镇各类事业单位有空缺职位需补充人员的,优先聘用聘任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大学生村官。

  4、择优选拔优秀大学生村官纳入选调生培养管理。

  5、聘任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聘任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离岗大学生村官3年内继续享受报考研究生加分优惠政策。

  6、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户口原则上落户在任职的县(市)区政府所在地。

  7、为每名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宽带服务,赠阅《大学生村官报》、《大学生村官园地》。

  8、大学生村官实行聘任制,每个聘期为3年。工作满两个聘期(6年)后不再续聘,不再保留大学生村官身份及有关待遇,鼓励转任当地村干部。

  四、选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选聘在省选聘办统一领导下,由南通市选聘办具体组织实施,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时间安排

  1、1月11日—17日,高校毕业生个人网上报名。

  2、1月11日—18日,各市选聘办对高校毕业生报名信息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选。

  3、3月12日,省选聘办统一组织笔试。考试科目为《综合能力与素质》,具体时间为上午9∶00—11∶30。不指定考试大纲。

  4、5月—6月,省选聘办组织实施面试。

  5、6月—7月,省市选聘办组织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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