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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泰州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简章

2016-01-04 14:14  |  江苏人事考试网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2016年江苏省招聘大学生村官951人公告已发布,本次江苏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2016年泰州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简章

  根据《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实施意见》(苏办发〔2008〕13号)和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6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的相关要求,泰州市2016年计划选聘一批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选聘数量

  2016年,泰州市计划选聘83名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分以下三种类型:

  1、无须参加笔试直接通过驻村实习选聘“985”高校应届毕业生18名;

  2、从既报考选调生又兼报大学生村官的高校应届毕业生中选聘29名;

  3、面向直接报考大学生村官的高校毕业生考试选聘36名。

  面向直接报考大学生村官的高校毕业生选聘的具体职位如下:
 

招考市(区) 职位序号 职位名称 招考人数
靖江市 第一职位 男性大学生村官 4
  第二职位 女性大学生村官 1
泰兴市 第一职位 男性大学生村官 6
  第二职位 女性大学生村官 2
兴化市 第一职位 男性大学生村官 6
  第二职位 女性大学生村官 2
海陵区 第一职位 男性大学生村官 3
  第二职位 女性大学生村官 1
高港区 第一职位 男性大学生村官 2
  第二职位 女性大学生村官 1
姜堰区 第一职位 男性大学生村官 4
  第二职位 女性大学生村官 1
医药
高新区
第一职位 男性大学生村官 2
  第二职位 女性大学生村官 1

  二、选聘对象

  选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须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的校、院、系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也可报名参加选聘。

  选聘的基本条件是:(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2)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3)学习态度认真,能如期毕业;(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5)身心健康。

  报考泰州市大学生村官职位的,生源地须为泰州市。其中“985工程”、“211工程”高校(不含二级学院、独立学院)毕业生,可不受生源地限制。所学专业为植物生产、自然保护与环境生态、动物生产、动物医学、林学、水产等类专业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参加江苏省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等活动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本人自愿、系泰州市生源且具备选聘条件的,经组织推荐可以报名参加选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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