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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江西省省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2016-09-30 14:31  |  江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16年省直单位面向基层统一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6年江西省省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2016年江西省省直单位遴选公务员报名入口

  一、遴选单位和职位

  遴选单位:列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的省级机关和省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

  遴选职位: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层次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具体职位详见《2016年江西省省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1.江西公务员热线(www.jinagxi.gov.cn/ztbd/gwy)

  2.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1.江西省范围内(含中央驻赣单位)市级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江西省范围内(含中央驻赣单位)市级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其中,不符合的赣组发〔2008〕6号文规定的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只能报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职位。

  3.外省市级及以下实施公务员法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江西籍公务员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考。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3.具有2年(含试用期)及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经历(2014年10月31日之前进入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且在现单位连续工作2年以上;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9月29日以后出生);

  5.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等次;

  6.身体健康;

  7.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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