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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辽宁省盘山县第二实验学校公开招聘教师80人公告

2016-10-26 11:35  |  盘锦教育信息网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为整合教育资源,推动盘山县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盘山县第二实验学校。现该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根据《盘锦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盘人发〔2005〕2号)文件精神,特制定公告如下:

  2016年辽宁省盘山县第二实验学校公开招聘教师80人公告

  一、招聘计划

  2016年盘山县第二实验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普通高校毕业生80人,其中初中22人,小学58人。

  1、相关专业及名额分配如下:

  初中教师22人:语文2人、数学2人、英语2人、物理1人、化学1人、政治3人、美术1人、历史2人、地理3人、生物3人、体育1人、音乐1人。

  小学教师58人:语数25人、英语13人、思想品德4人、科学3人、综合实践2人、体育4人、音乐3人、美术2人、微机2人。

  2、报名条件

  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立志从事教师职业;学历专业对口;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可放宽至40周岁(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学历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者应同时具有与报考学科、学历专业一致的教师资格。

  报考初中教师,需具有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已经取得初中及以上和学历专业一致的教师资格;报考小学教师,需具有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已经取得小学及以上和学历专业一致的教师资格。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和已经纳入辽宁省“特岗计划”的教师均不可报考。在职人员报考要得到所属单位同意方能报名。

  二、报考程序

  1、发布招聘信息。 2016年10月20日开始,通过“盘锦教育信息网”(http://www.pjedu.gov.cn)发布招聘信息。

  2、报名与资格初审。(2016年10月22日至10月27日(含周六、周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报考前请到官网核实信息在进行报考缴费)

  报名地点:盘山县教育局人事股(盘山县教育园教育局办公楼四楼人事股)。

  联系电话:3552192蔡老师

  要求必须考生本人现场报名,填写《招聘教师诚信报名承诺书》。每位报名者只能报考一类岗位。报名费100元/人。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须携带: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

  (3)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及网上查询教师资格证明件(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查询)。

  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报名资格。凡报考盘山县第二实验学校的教师不可同时兼报2016年盘锦市“特岗计划”教师。

  (4)蓝底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

  3、发放准考证。(2016年11月2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考生凭身份证到盘山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未按时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4、笔试。

  笔试时间定于2016年11月5日上午8:3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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