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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山东省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1月12日开始报名

2016-12-02 09:55  |  山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2017山东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已经发布,报名时间为:2017年1月12日—1月16日,报考前请到官网核实信息在进行报考缴费:

  2017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

  省直各部门(单位),省属各高等院校:

  为切实做好2017年省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和《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公开招聘的组织

  (一)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国家和省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都要实行公开招聘。

  (二)省属事业单位要按照省编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报送2017年度省直机关事业单位用编进人计划的通知》(鲁编办﹝2016﹞272号)有关要求,根据编制及岗位空缺情况,合理确定2017年公开招聘计划。省属高等院校、公立医院和纳入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的公益二类科研院所可在人员控制总量内确定2017年公开招聘计划。省属事业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招聘方案和招聘简章,填写《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见附件),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报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后组织实施。实行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的省属事业单位,新招聘人员执行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相关规定,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三)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岗位的等级、类别和专业条件要求,采取不同的方式组织进行。

  1.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和初级管理岗位人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信息的发布、网上报名和笔试工作由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负责组织,其中允许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岗位信息,招聘单位须登录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sdbys.cn),按照相关程序同时发布。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等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

  2.招聘中级管理岗位和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采取专业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备案的招聘方案,按规定程序、时间组织实施。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招聘中级管理岗位人员,须报备案主管部门同意后,按规定程序组织实施。

  3.招聘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和急需的高层次、短缺人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采取专业测试、答辩、试讲、面谈交流等方式进行。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可以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组织。

  4.招聘工勤岗位人员,采取专业笔试和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也可根据岗位需要采取技能操作、专业能力测试的方式组织。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备案的招聘方案,按规定程序、时间组织实施。

  5.省属高等院校、公立医院、科研院所招聘工作人员,由单位根据备案的招聘方案,采取上述方式,按规定程序、时间组织实施。

  按规定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的公开招聘,笔试、面试结束后应依照相关程序及时公布笔试、面试成绩,确定面试、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按管理权限及时办理公示及聘用备案手续,须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报送以下材料:招聘人员基本信息、相关证明材料、面试人选基本情况、笔试面试成绩、招聘过程中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人员信息、招聘工作情况总结等。招聘方案的备案工作截止到2017年10月31日,每月1日至10日上报招聘方案。聘用人员的备案工作应在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

  (四)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3年、2014年、2015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其中,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仅限2012年选聘人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省属事业单位的定向招聘岗位,由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报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确定。定向招聘岗位一般为普通管理岗位或专业条件要求较宽的专业技术岗位。

  (五)按照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和我省就业援藏工作总体部署,省直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就业援藏工作,开发适合西藏籍高校毕业生特点的定向招聘岗位,吸纳西藏籍高校毕业生到我省就业。

  (六)按照省委组织部等6部门《关于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实施意见》(鲁残联〔2015〕21号)要求,省直各部门(单位)要积极参与定向招聘残疾人工作,编制适宜残疾人的定向招聘岗位,适当放宽报考条件,带头面向残疾人招聘。

  (七)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参加统一笔试的初级岗位招聘

  (一)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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