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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天津武清区教育系统招聘教师工作实施方案(473人)

2016-12-06 11:46  |  天津人事考试网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为满足我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师资需求,不断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吸引优秀人才从教,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经区政府批准,组织实施我区教育系统2017年度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共计473个,其中:高中、职校岗位130个,初中岗位101个,小学岗位190个,幼儿园岗位52个。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2017年天津武清区教育系统招聘教师工作实施方案

  一、招聘方式及数量

  本次招聘采取赴外省市师范类院校设点招聘和在本市公开招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首先进行赴外省市师范类院校设点招聘,分别在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设置考点,面向2017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166名。赴外招聘结束后,在本市设考点公开招聘教师307名,赴外省市师范类院校设点招聘未完成的计划并入本市公开招聘。【赴外省招聘公告】

  二、招聘对象

  赴外省市师范类院校设点招聘的对象为符合岗位条件的2017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在本市公开招聘的对象为符合岗位条件的2017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教育教学工作。

  2、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5年11月30日至1998年11月30日出生),博士研究生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0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3、社会人员在报名时须具有报考学段或高于报考学段教师资格证;2017届毕业生必须在入职前取得报考学段或高于报考学段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并按违约处理。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大学本科生、研究生,各类成人教育、远程教育的毕业生不在此次招聘范围;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在高中校、初中校职位招聘范围。

  2、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人员。

  4、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在区政府领导下,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区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一)赴外省市师范类院校设点招聘

  1、发布招聘公告

  报考人员从2016年11月30日8:00开始,通过天津市人力社保局门户网站、天津人事考试网、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武清人才网、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等网站查询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为7个工作日。

  2、报名、缴费与资格审查

  考试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网址: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12月9日8:00至12月13日17:00。

  笔试缴费时间:12月9日8:00至12月14日17: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原则上为3:1,未达到该比例的,核减招聘计划。报名不能开考岗位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12月15日9:00至16:00。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与考试考务费每人45元。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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