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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陕西省宁强县公开招聘辅警(专职消防员)131人公告

2016-12-20 10:56  |  宁强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2016年陕西省宁强县公开招聘辅警(专职消防员)131人公告已经公布,报名时间及地点:2016年12月19日至12月27日到宁强县公安局一楼办证服务大厅报名(东大街)。考试分为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请务必到人事网站核实信息后再进行报名缴费。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2016年陕西省宁强县公开招聘辅警(专职消防员)131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社会治安管理工作,缓解基层警力不足,经县政府同意,面向社会招聘辅警122人,专职消防员8人,专职消防文员1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

  (一)岗位职责

  招聘人员实行半军事化管理,在宁强县公安局基层单位公安民警指挥和监管下,协助开展治安检查、毒品查缉、巡逻防控、消防救援等工作。

  (二)招聘对象

  1、辅警122人,其中:男性110人,女性12人

  具有宁强县户籍,年龄18--32岁(1984年12月1日至1998年12月1日)。复退军人年龄可放宽至35岁(即1981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均以居民身份证上出生时间为准。

  2、专职消防队员8人

  具有宁强县户籍,男性,年龄18--32岁(1984年12月1日至1998年12月1日)。复退军人年龄可放宽至35岁(即1981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均以居民身份证上出生时间为准。

  3、专职消防文员1人

  具有宁强县户籍,女性,年龄18--32岁(1984年12月1日至1998年12月1日)。复退军人年龄可放宽至35岁(即1981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均以居民身份证上出生时间为准。

  (三)报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公安事业,为人勇敢、正直,工作责任心强,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2、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能遵守公安机关的纪律制度规定。

  3、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能查到的学历),复退军人学历可以放宽至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4、男性身高在1.65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58米以上,双眼裸视力均在1.0以上。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纹身,无口吃、重听、色盲和传染性疾病,体能素质和心理素质良好。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正在服刑或参与“法轮功”等非法组织的;

  5、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情形。

  二、招聘步骤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考试、初聘人员确定、体检、政审、聘用、培训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宁强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nq.gov.cn)和“宁强公安”政务微博(新浪)、“宁强公安微警务”官方公众微信号发布招聘公告,同时在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张贴招聘公告,公布招聘计划和资格条件。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报考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4张(复退军人还需提供退伍证原件)

  2、报名时间及地点:2016年12月19日至12月27日到宁强县公安局一楼办证服务大厅报名(东大街)。

  3、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宁强县公安局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审查,确定符合条件人员后,电话通知合格者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电话联系不上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

  分为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按照招聘计划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2的比例,确定开考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总成绩=笔试成绩×40%+体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20%+加分项。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 试

  采取百分制闭卷考试,占总成绩的40%。考试内容包括语文、数学、时事政治、法律等基本常识。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资料用书。

  2、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实行百分制,占总成绩的40%,成绩计算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锻炼达标标准》执行。

  男子组测试项目:引体向上、立定跳远、 100米跑、1000米跑。

  女子组测试项目:10×4往返跑、800米跑、仰卧起坐、立定跳远。

  3、面试

  根据笔试、体能测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采取百分制,占总成绩的20%。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态仪表等。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面试时,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时的准考证原件。

  不参加笔试、体能测试的,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低于笔试人员平均分数一半的,不得进入面试。

  4、加分条件:①具有中共党员身份的加5分(须由组织部门出具证明);②士官在部队每服役一年,加1分;③警校毕业生、法律、计算机、新闻学专业的加5分;④具有C1以上汽车驾驶证的,具有无人机驾驶技能的,加3分。符合以上加分条件的,只按分值最高单项加分,不累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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