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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深圳公务员考试公告

2017-02-24 14:31  |  深圳人社局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2017年深圳公务员考试公告发布,报考人员应在2017年2月27日16:00至2017年3月5日17:00期间,以本人在统一用户平台注册的账号登录考生服务系统选报职位。笔试时间为2017年3月26日。

深圳市2017年公开招考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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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2月24日,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针对2017年深圳市公务员考试,发布了补充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深圳市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深圳市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决定公开招考一批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指1981年2月27日至1999年2月27日期间出生,部分职位对年龄有进一步要求的,详见本公告附件1);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8.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有关机关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任)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5.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法律规定不得录用(聘任)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其它要求:
  1.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公务员所在单位的职位。
  2.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7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中外合作办学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含以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人员)须于2017年2月27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人员还须于资格初审前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非深圳户籍(生源)的报考人员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报考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门职位的除外)
  4.招考职位明确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基层工作累计满2年的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如外企、私企、民企等)、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
  5.职位要求有相关资格证书的,若报考人员仅有成绩但截至2017年2月27日仍未取得资格证书的,不符合报名条件。但通过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且成绩为360分以上的人员,符合公告和职位的其他要求和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要求“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职位。
  6.“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门职位仅面向由广东省兵役机关批准入伍,入伍所在地或生源(户籍)所在地为深圳市,服役期满2年以上(含2年)且退出现役,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毕业后参军入伍或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录取或就读期间参军入伍的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既可报考专门职位,也可报考其他职位。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门职位的,聘任后需在招考单位工作满5年。
  二、报名办法
  (一)职位查询。
  各招聘机关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资格条件、考试科目等详见本公告附件1《深圳市2017年公开招考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有关报考政策、报名网络技术等详细情况,请参阅本公告附件2、附件3、附件4。
  (二)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不受理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可通过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网站(http://www.zzb.sz.gov.cn)、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szhrss.gov.cn)和深圳市考试院网站(http://www.testcenter.gov.cn)上的相关链接登录深圳市人事考试考生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考生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s://ks.sz12333.gov.cn/ess/或https://sz12333.gov.cn/ess/)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网上实名注册用户。为防范冒用他人身份恶意注册、使用虚假身份信息报考等情况发生,考生服务系统已接入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统一用户基础平台(以下简称统一用户平台),通过联网银行信息核验平台对考生进行实名认证。请报考人员在考生服务系统登录页面点击“立即注册”,在跳转的链接页面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见附件4《深圳市人事考试考生服务系统注册指南》。如已注册有统一用户平台账号的,可在考生服务系统登录页面直接输入该账号用户名、密码和验证码登录。在接入统一用户平台前注册的考生服务系统账号已失效,不再使用,需要重新注册。
  2.网上选报职位。报考人员应在2017年2月27日16:00至2017年3月5日17:00期间,以本人在统一用户平台注册的账号登录考生服务系统选报职位。
  3.网上缴费。选报职位成功的报考人员应在2017年3月7日10:00至2017年3月9日17:00期间,登录考生服务系统进行缴费。考试费为45元/科/人。
  4.网上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在2017年3月22日10:00后,登录考生服务系统打印准考证。
  (三)注意事项。
  1.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其全部附件,并对照本人条件严格按照职位要求进行报考。报考人员必须使用居民身份证进行报考,且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个人条件与报考职位要求不符的,笔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2.报名时不作资格审核。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真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任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等,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3.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未在规定的选报职位时间内完成职位选报和确认或未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完成缴费的,均视为放弃报名。
  4.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
  5.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指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须与职位要求一致。具体请参照本公告附件5。
  6.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以及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实行考试费减免政策。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申请减免;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家庭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申请减免。考试费减免由深圳市考试院审核确认及办理减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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