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新疆喀什市招聘双语中小幼教师1764人公告
2017年新疆喀什市招聘双语中小幼教师1764人公告已经公布,招聘时间:2017年3月7日----4月8日,考试时间:喀大时间为2017年3月8日,其它以各招聘组到达招聘专场时间为准。华图网校提示您,请您登录官网核实信息后再进行报名。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2017年新疆喀什市招聘双语中小幼教师1764人公告
为响应国家、自治区关于少数民族地区加强双语教育的政策需求,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教育惠民“1号工程”,全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和教师队伍能力建设,解决我市双语师资短缺问题,同时,为高校毕业生求职就业提供便利,促进人力资源合理配置,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时间
2017年3月7日----4月8日
三、聘用对象、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疆内外全日制应、历届普通高校母语为汉语的毕业生;
2、疆内外全日制应、历届普通高校民考汉毕业生;
3、疆内外全日制应、历届普通高校少数民族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
第一类:学前双语教师1114名;
第二类:民语系小学双语教师150名;
第三类:学前双语保育员500名;
(三)报考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不信教、不参与宗教活动;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高1.50米以上,具有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岗位工作的需要;
3、汉族毕业生(母语为汉语)或民考汉生(少数民族上汉校),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2月1日以后出生),有从教经历者优先录用,党员优先。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35岁以下;
4、母语为汉语的报考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民考汉的报考人员,MHK等级水平须达到三级甲等或普通话水二级乙等及以上,能够熟练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需提供小学至大学毕业各阶段的毕业证书或学籍档案。
5、具备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如无法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则必须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6、学历及专业要求:
小学岗位报考人员必须是母语为汉语的毕业生,具备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本科及以上学历,语文教育、数学教育或文史类相近专业;
学前双语教师岗位报考人员必须是母语为汉语的毕业生或民考汉生,具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前教育专业或岗位相近专业;
保育员岗位报考人员必须具备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前教育专业或岗位相近专业,母语为汉语的毕业生、民考汉生、少数民族毕业生均可报考,少数民族学生测试国家通用语言听、说、读、写能力;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