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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山东省菏泽市定陶区公开招聘教师344人公告

2017-03-28 09:24  |  定陶区人社局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53号)和《2017年菏泽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菏教人字〔2016〕3号)文件精神,定陶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44名。为做好2017年教师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7年山东省菏泽市定陶区公开招聘教师344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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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见附件1),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1976年4月6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年龄为准);

  5、应获得相应层次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书和合格学历,教师资格证中任教学科应当与招聘岗位名称一致;

  6、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

  7、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菏泽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或外地生源参加菏泽市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3年、2014年、2015年招募和选派人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同时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在部队服役满2年以上,2016年底前退出现役并且符合定陶区兵役机关接收安置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实行定向招聘,同时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二)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党纪或行政处分仍在处分期的、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其中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参加应聘。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招聘计划:344名。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个人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6日-4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菏泽市定陶区教育局(东丰路与青年路交叉路口)。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时间、统一地点、现场报名、现场初审、现场采集信息(本人必须到报名现场照相并录入指纹)、现场认定的方式进行。

  4、现场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①贴本人照片的《2017年菏泽市定陶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②本人签字的《2017年菏泽市定陶区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

  ③学信网查询毕业证书二维码网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查询期内)打印件。

  ④第二代身份证。

  ⑤往届毕业生应聘的,需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研究生学历毕业生需要同时提供本人本科阶段的毕业证书; 应届毕业生需提交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专业证明,须于2017年7月15日前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如未按时提供证书取消应聘资格;非全日制毕业生应在报名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报名的,需同时出具国家教育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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