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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温州市属幼儿园事业单位教师招聘9名公告(2)

2017-04-10 14:36  |  浙江人事考试网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三)面试

  面试主要采取与岗位相匹配的实际能力测试形式进行,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面试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面试通知书》、身份证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凡在面试前3天,具有面试资格的人员向市人力社保局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其空缺面试资格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其他出现的面试空缺情况不再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四)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核对象(遇总成绩同分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亦相同,则需另行加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考核

  体检和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体检对象按用人单位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体检、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考核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核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空缺体检、考核资格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温州人事考试网、温州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凡不能在2017年7月31日前向用人单位提供报考岗位规定的毕业证书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通过公示后收到办理聘用手续通知书,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

  五、其他告知事项

  1.温州市户籍含温州市各县(市、区),以及温州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和在温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温州生源2017年应届毕业生。

  2.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3.除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外,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生不能报考,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专升本人员或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4.截至2017年4月 20日为止,除温州生源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温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温州生源 2017年应届毕业生,其他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在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5. 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6.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7.确定参加面试、体检、考核及递补人员的名单均在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温州人事考试网、温州人才网公布。

  8.因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9.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附件:

  1.2017年温州市市属幼儿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2. 温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3. 同意在职人员报考的证明(样本).doc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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