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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三明市沙县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公告(政府系统)

2017-06-01 10:15  |  福建人事考试网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2017年三明市沙县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公告(政府系统)

  2017年招录公务员笔试成绩及各科目合格线已公布,现就面试前报名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核对象

  参加面试资格复核的考生,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A类职位总分不低于10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45分;B类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45分),在合格线以上的人选中按照每个职位录用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二、资格复核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7年5月31日至6月2日(正常上班时间)。

  地点: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干部股

  三、资格复核须携带的材料

  参加资格复核的考生应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

  1.身份证、户口薄、准考证。

  2.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以及到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验证并打印有二维码信息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考职位有学位要求的须提供学位证书以及到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打印学位验证信息。

  3.招考职位要求的其它专业证书、资格证书等,报考者必须在2017年3月8日前取得或已通过考试,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面试前资格复核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

  4.报考专门职位的考生还须提供基层项目服务证书,大学生村官提供组织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大学生退役士兵提供退役证书。

  5.考生身份为在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应进行服务期审查,未满招考时约定服务期限的,取消面试资格。上述考生在面试资格复核时须提交《关于同意在职公务员或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参加福建省录用公务员考试的证明》(附件)。

  其他在职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原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开具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录机关同意,可在体检时提供,否则取消相应资格。

  四、其他事项

  1.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应在要求时间内及时向沙县人社局报告并提交放弃面试资格书面材料。

  2.具体面试时间、地点请关注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m.gov.cn/)。

  3.考生手机要保持畅通,随时有人接听,如无故关机、换号、无人接听、无信号等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考生自负。

  联系电话:0598-5822021。

  附件:《关于同意在职公务员或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参加福建省录用公务员考试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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