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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云南宣威市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实施方案公告(147人)(3)

2017-07-04 14:27  |  云南人事考试网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八、纪律和监督

  本次选调工作邀请宣威市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宣威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主管机关和宣威市纪委派出第五纪工委对本次选调工作进行指导、协调、检查和监督,受理有关投诉或举报,按管理权限调查处理,接受社会监督。

  (一)选调有关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应按照国办发〔2002〕35号文件规定实行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人事部令第六号《事业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

  (二)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或不具备选调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实行“零容忍”,一经查实,在公开选调的任何阶段均由选调工作主管机关取消其报名资格、考试资格及选调资格,3年内不得再报考选调。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有关人员,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严格选调考试的试题管理,加强试卷的安全保密措施,对在考试与选调工作中泄题或有舞弊行为的人员,一经发现从严处罚。考试违纪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四)各学校必须严格把关,对把关不严造成违规报考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组织或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前培训。

  九、本方案由宣威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宣威市教育局人事股  0874-7123559

  监督电话: 宣威市纪委派出第五纪工委  0874-7162194

  宣威市教育局纪委办公室 0874-7123686

  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4-6189648

  附件:宣威市2017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计划表.xls

  宣威市教育局 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29日

  【文章来源】http://www.xw.gov.cn/index.php?a=shows&catid=147&id=6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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