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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广东省汕尾市公安局招聘政府聘员14人公告

2017-07-28 09:21  |  汕尾人才网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2017年广东省汕尾市公安局招聘政府聘员14人公告已经公布,报名时间:2017年8月3日9︰00至2017年8月9日16︰00。笔试时间、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华图网校提示您,请您登录官网核实信息后再进行报名。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2017年广东省汕尾市公安局招聘政府聘员14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公安工作,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2017年汕尾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名政府聘员。根据汕尾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汕尾市市直党政群机关、正处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政府聘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汕机编〔2016〕55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招聘政府聘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严格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考试,择优聘用政府聘员。

  1、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2、实行公开招聘、规范程序、接受监督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对象

  详见《汕尾市公安局2017年政府聘员招聘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勤恳务实,踏实工作。

  3、身体健康,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

  4、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具有拟聘岗位所需的工作技能。

  5、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7年8月1日至1999年8月1日期间出生人员)。

  6、因公安机关工作性质特殊,本次招聘人员限汕尾市户籍。

  7、分数相同的,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官士兵、警察类院校毕业生。

  8、除以上条件外,根据岗位性质需要设置具体的报考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正在服刑或在境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等情形人员;

  4、从市公安局辞职或被汕尾市公安机关辞退不满3年的;

  5、其他不适合从公安工作情况的人员。

  四、报考办法

  1、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汕尾人才网》(网址: http://www.shanweirc.com )。

  报名时间:2017年8月3日9︰00至2017年8月9日16︰00。

  报名要求:

  (1)考生须诚信报考、诚信考试。报考者应在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本次公开招聘不在笔试前对报考者进行报考资格审核。报考者必须按照本人的学历、年龄等条件,认真慎重地核对招聘岗位条件等要求,填报好符合本人条件的招聘岗位,如不慎填报错岗位或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考生一旦入围,进行资格审核时,将取消其体能测试资格或录取资格,情节严重者,按考试违纪违规有关规定处理。

  (2)报考者根据自身条件选择招聘岗位进行报考。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不得同时报考汕尾市公安局政府聘员和政府聘员(辅警),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同时报考两个岗位的,取消报考资格。

  (3)报考者一经通过资格审核合格的,若放弃体能测试、体检、考察等资格或被录取后未按要求聘用到岗工作的,3年内不得报考市公安局招聘政府聘员的考试。

  (4)报考者按要求网上上传本人相片(照片为160×224像素并小于100KB的jpg格式图片,上传照片必须是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不得上传艺术照或生活照)。

  (5)打印准考证。报考者应于2017年8月15日9︰00至8月17日16︰00登录汕尾人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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