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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冬季湖南省郴州临武县教师招聘300人公告(2)

2017-12-05 11:36  |  湖南人事考试网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三)面试

  1.面试对象。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但所有入围面试的人员,其笔试成绩必须在60分以上(含60分)。如果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面试前对入围人员的资格进行复核,出现空缺时,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面试对象,但不实行跨岗位调剂。递补后面试对象仍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组织。①第一类考生面试时间在2018年2月1日前进行;②第二类考生面试时间在2018年8月10日前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规定另行公告。

  3.面试形式。试教。其中音乐、体育、美术专技岗位的面试分为试教和特长展示(高中键盘器乐教师岗位特长展示为键盘乐曲演奏,高中舞蹈教师岗位特长展示为舞蹈,高中体育教师岗位特长展示为乒乓球,初中、小学足球教师岗位特长展示为足球)。

  4.面试内容。①高中教师的面试内容:招聘岗位的本专业科目现行教材(必修二)内容;②初中教师的面试内容:招聘岗位的本专业现行教材(八年级下册)内容;③小学教师的面试内容:招聘岗位的本科目现行教材(五年级下册)内容;④幼儿教师的面试内容:幼教现行教材内容。

  5.面试成绩。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6.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其中,音乐、体育、美术专技岗位面试成绩=特长展示60%+试教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四)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临武县教育局、人社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3.体检时间。第一类和第二类分别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4.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5.注意事项。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向体检医院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重点是考察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由临武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六)择岗

  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以及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由考生选择具体招聘单位,时间另行通知。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论,由临武县教育局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县人社局审核后由县人社局在指定官方网站上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为保护个人权益,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人社局行文确认聘用人员名单或下达聘用通知,招聘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县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聘用人员名单报送市人社局备案。

    四、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应在指定官方网站(临武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wx.gov.cn/lwmh/)查看招聘公告以及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均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

  2.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2017年冬季临武县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第一类和第二类),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

  3.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4.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及笔试准考证,缺少有效身份证原件及笔试准考证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5.实行诚信考试。建立全市统一的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报考人员应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1)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分别给予取消应聘资格、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不予聘用,解除聘用,并记入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或长期记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在招聘过程中,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其他事业单位人员的(从拟录用或聘用公示起始日计算),应如实向招聘机关报告,并终止在我市(含县市区)参加考试的行为。对已公示拟录用或聘用后放弃,以及在试用期内取消聘用资格的人员,记入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2年内即2018年、2019年不得报考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含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6.正确对待竞争。招聘考试是竞争性考试,报考人员必须端正心态,做好被聘用或未被聘用两种心理准备。对于无中生有、捕风捉影、道听途说、以及无端猜测的恶意举报,将追究其举报人责任,取消其报考及聘用资格,并记入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2年内即2018年、2019年不得报考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含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同时,将情况如实通知其所在单位或居委会。

  7.面试后,因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一律不进行递补。

  8.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9. 临武一中新招聘的高中教师每人安排一套过渡性周转房。

    五、招聘考试服务咨询电话

  政策、考务咨询:0735-6325902、0735-6322849

    六、招聘工作监督

  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派出监督员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735-6322897

  七、 招聘公告中招聘程序由县人社局负责解释,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咨询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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