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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上半年重庆市公务员公开遴选82人公告

2018-03-22 10:06  |  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公务员队伍结构,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和《重庆市公开遴选公务员暂行办法》(渝人社发〔2012〕24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重庆市辖区组织实施2018年上半年公务员公开遴选(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018上半年重庆市公务员公开遴选82人公告

  一、遴选名额和职位

  本次共遴选公务员82名。具体职位见《2018年上半年重庆市公务员公开遴选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遴选职位表》)。

  二、遴选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遴选对象

  1.市委办公厅(市委督查室、市委值班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委老干局(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市经济信息委、市公安局、致公党市委会、九三学社市委会、市总工会、市台联、市残联、市委党校(重庆行政学院)、市煤管局遴选对象:区县(自治县)级机关、街道机关、市级机关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市垂直管理部门和中央在渝单位所属的区县(自治县)级机关已进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正科级及其以下职务层次人员。

  2.市委保密办、市委老干局(市老干部活动中心)、沙坪坝区遴选对象:区县(自治县)级机关、街道机关、乡镇机关、市级机关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市垂直管理部门和中央在渝单位所属的区县(自治县)级机关以及区县(自治县)级机关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已进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正科级及其以下职务层次人员。

  3.专门面向选调生遴选的职位,不受逐级遴选的限制。

  (二)资格条件

  1.报考人员应符合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

  (4)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所在单位层级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

  (6)身体健康。

  (7)具备遴选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符合在现区县(自治县)、部门或单位最低服务年限的规定,没有规定的须在现单位工作2年以上。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述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即具有区县、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市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报名相关时间的计算

  基层工作经历、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最低服务年限、现机关工作年限以及取得学历学位和职业资格证(书)时间等截止时间均为2018年3月(含3月),按照整月计算。年龄按照“对年对月对日”计算,如要求“30周岁以下”的是指1987年3月23日(含3月23日)以后出生的;要求“32周岁以下”的是指1985年3月23日(含3月23日)以后出生的;要求“35周岁以下”的是指1982年3月23日(含3月23日)以后出生的;要求“40周岁以下”的是指1977年3月23日(含3月23日)以后出生的。

  三、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遴选机关的遴选职位、资格条件详见《遴选职位表》。遴选职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

  有关遴选报名和网上报名技术等事宜,请参阅《重庆市公务员公开遴选报考指南(2018年上半年适用)》(附件3)。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与遴选职位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报考人员认为本人所学专业符合职位专业要求的,报考人员应在提交报名信息前向遴选机关提供相关的学习课程等证明资料,经遴选机关审查合格同意后,报考人员方可在网上提交报名申请;上述人员在提交报名信息前未按规定要求向遴选机关提交申请的,视为专业不符合遴选资格条件。

  各遴选机关应在2018年4月2日前将申请以相近专业报考的情况汇总后报市公务员局备案。

  (二)网上报名

  1.诚信报考。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并实行诚信报考制度,遴选机关不对考生网上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报考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遴选职位表》、考试大纲和《重庆市公务员公开遴选报考指南(2018年上半年适用)》等,慎重选择拟报考职位。报考时,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在遴选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不诚信或填报的个人信息不符合遴选条件的,取消其遴选资格。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或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遴选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提交申请。公务员公开遴选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3月23日9:00至3月28日9:00。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cqhrss.gov.cn)首页“办事大厅”的“人事考试网上报名”进入报名系统,按照规定流程、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根据拟报考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自身实际情况,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请仔细阅读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上传的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负责。

  3.照片审核。本次网上报名只审核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是否符合报考要求。电子照片由市人事考试中心审核,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电子照片不符合报考要求而未能审核通过的,视为报名未通过。电子照片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18年3月29日9:00前进行修改,重新等待审核。2018年3月29日9:00至30日9:00期间,电子照片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能再修改。

  报考人员在填报报名信息后的1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照片是否通过审核,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

  (三)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应在照片审查通过后,2018年3月30日9:00前,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确认和缴费。按渝价〔2006〕144号文件规定,《综合知识测试》科目考试收费50元,由市人事考试中心在网上收取。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上提示进行。

  每一个职位报考人数与遴选名额的比例须达到《遴选职位表》中规定的开考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遴选机关商市公务员局决定是否继续进行遴选。

  因报考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的职位,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可改报其他符合资格条件的职位;不改报其他职位的,市人事考试中心退还其笔试费用。

  (四)打印报名信息表

  照片审核通过并缴费成功的人员,应立即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妥善保存,以备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五)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确认参考的人员,于2018年4月16日9:00至4月22日9: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未及时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

  四、考试

  遴选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分为:必考科目《综合知识测试》;遴选机关自定科目《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分值均为100分。

  所有参加遴选的考生均需参加《综合知识测试》科目考试,《综合知识测试》科目考试由市公务员局在2018年4月22日9:00-11:30统一组织。《综合知识测试》科目考试主要测试内容为:政策理论水平、调查研究能力、应变处置能力、决策分析能力、依法行政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

  本次遴选市委办公厅(市委督查室、市委值班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公安局、九三学社市委会、市委党校(重庆行政学院)等单位要求进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科目考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科目考试由各遴选机关自行组织,具体的测试内容、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合格分数线等详见考试大纲(附件4)。《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科目成绩,可于2018年5月15日9:00后登录报考遴选机关网站或“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相关栏目查询。

  报考人员应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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