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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青海省海西州中小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9人公告

2018-05-02 14:01  |  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  |  责编:李会 点击收藏

  根据《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相关政策规定,经省人社厅核准,州政府同意,2018年海西州中小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9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招聘范围

  (一)招聘岗位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9名。其中小学教师21名,初中教师11名,高中教师7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表。

  (二)招聘范围

  此次招聘岗位面向全省和海西州。

  1.面向全省招聘范围包括:青海省户籍、青海省生源、青海省院校毕业生、在青海省服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 (含青南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和“特岗教师”等基层项目人员及符合在青海省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含在青海省服役期满的非本省户籍退役士兵),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2.面向海西州招聘范围包括:海西州户籍、海西州生源、海西州院校毕业生、在海西州服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 (含青南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和“特岗教师”等基层项目人员及符合在海西州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含在海西州服役期满的非本州户籍退役士兵),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初审、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资格初审

  1.此次公开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缴费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方式进行。

  网上提交信息时间:2018年5月2日9时-8日18时

  网上修改信息时间:2018年5月2日9时-11日18时

  网上资格审核时间:2018年5月2日9时-12日12时

  网上缴费时间:2018年5月2日9时-12日24时

  报考人员请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详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并完成报名工作。报考人员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时,要在网上签订诚信承诺书,上传照片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或改报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缴费成功的,视同放弃招聘报考。

  2.此次招聘不设定开考比例,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数与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将确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除少数民族),在网上资格审查通过缴费成功后,请务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或由户籍部门出具的加盖户籍专用章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户口簿及相关符合加分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于2018年5月14日(星期一)至5月16日(星期三)到海西州行政服务大厅(海西州德令哈市环城西路与经一路三段交汇处海西州职校西侧)进行现场加分条件审核,逾期未到现场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名单,将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公示。

  4.报名资格审查工作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向考生做好招聘岗位专业和资格条件的咨询解释工作。

  (二)笔试内容、权重、时间和地点

  1.笔试内容及权重:“综合应用能力”(中小学教师类)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共两门,各占笔试成绩的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笔试成绩计算公式:笔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3〕+ 政策加分

  招聘教师岗位,笔试和面试各占总成绩的60%和40%;笔试单科缺考、成绩无效或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本次考试招聘资格。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8年5月26日(星期六),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答题要求:所有招聘岗位在笔试时统一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

  (三)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由海西州教育局负责,向考生做好招聘岗位专业和资格条件的咨询解释工作。笔试结束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或由户籍部门出具的加盖户籍专用章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户口薄、准考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印有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报考岗位资格条件所需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2018年应届毕业生无毕业证的要提供所在院校开具的毕业证明材料(须注明学历所学专业)和学生证,同时必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提供符合条件的毕业证书,否则取消招聘资格。毕业证书被暂扣或遗失的,面试前应提供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考生报名时按照在青海省(或海西州)服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 (含青南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和“特岗教师”等基层项目人员的招聘范围报考的,在现场资格审核时需提供由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团省委等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认定证明。

  考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凡不按时提交的,即取消其招聘资格。考生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并与网上报名时填写的信息完全一致,否则视为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招聘资格,并视情形给予相应处理。

  (四)面试

  笔试结束后,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总成绩并列的考生可一并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面试结束后,公布总成绩。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上的考生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海西州人社局统一集中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

  (六)考察(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 除对考生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情况审查外,要突出考生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的考察,对曾有参与打砸抢烧、聚众闹事、组织煽动以及制作散播非法文化制品等违法违纪行为的,要进行重点审查,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省人事考试信息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调查核实。

  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员,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在体检、考察、公示期间主动放弃但拒不提交放弃承诺书或公示无异议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将影响本人今后参加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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