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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江苏省宿迁市洋河新区公办中小学招聘90名教师公告

2018-05-28 10:09  |  宿迁市洋河新区管理委员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导读:2018年江苏省宿迁市洋河新区公办中小学招聘90名教师公告已发,面向社会招生,报名时间为2018年5月29日9∶00-6月15日16∶002018年6月22日9:00—11:00进行笔试,具体招聘信息请见下文。

  因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洋河新区所属宿迁市洋河新区兴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专任教师9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详见《岗位简介表》。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含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

  三、优厚待遇

  1.聘用教师享受事业在编人员同等待遇(包括交通补、乡镇教师补、住房补等),由洋河新区管委会拨付。

  2.设立优质人才津贴。原985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另给予3000元/月的人才津贴,原211师范大学及首都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生给予2000元/月的人才津贴;原985、211师范院校及首都师范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人才津贴相应增加2000元/月;非985、211师范院校全日制研究生给予2000元/月的人才津贴。

  四、报考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的中国公民;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详见附件《岗位简介表》),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2年5月31日以后出生),中高级职称或研究生学历的放宽至40周岁(1977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其他相关政策规定,除本简章有规定的,均参照《宿迁市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执行;

  4.以下情况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2018年应届毕业在校生;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5)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6)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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