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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安徽合肥庐江县城区学校选调教师166人公告(3)

2018-06-11 18:38  |  庐江县人民政府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2、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选调岗位计划数,从同岗位笔试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确定,其中选调5人及以下的按1:2比例,5 人以上按1:1.5比例确定,入围人选末位成绩相同的,同为面试人选。入围人数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需要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后方可参加面试。不合格或放弃造成缺额的,予以一次性等额递补。

  面试采取无生上课方式进行。采取百分制,当场评分、当场亮分(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面试前30分钟考生按指定内容进行准备,上课时间不超过15分钟。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3、考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4:6权重合成计算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三)考察

  根据各岗位选调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高的(下同)。

  每个岗位在每所学校选调人数不得超过1人,如超过1人,按所在学校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选调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工作量、在岗履职情况等,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一步进行复审。

  考察工作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联合组织实施。

  (四)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选调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查实后取消其选调资格。

  (五)择校

  按《庐江县城区小学新进教师无校籍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对城区小学被选调人员实行无校籍管理,首次按抽签择校,三年后必须进行交流轮岗。

  对拟选调人选公示无异议的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城区中学按选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自主择校或办理确认手续;城区小学根据公布的学校,拟选调人员按笔试准考证序号从小号到大号,按学科进行抽签择校。

  因考察、公示、择校环节缺额的,从参加面试的考生中按同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等额递补。

  择校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六)调动聘用

  择校后,按规定程序及时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选调人选必须与原学校解除聘用关系,与新聘学校(小学与庐城镇中心学校)重新办理合同聘用手续。聘用人员首聘期限为3年。

  所有被选调人员需在新任教学校缺额岗位内重新办理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手续,若没有相应缺额岗位,则低聘至相应专业技术缺额岗位。选调人选在5个工作日内未办理聘用、工资转移等手续的,取消其选调资格,不再递补。

  五、工作监督

  选调工作由县人社局、教育局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驻人社局、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对违反选调考试工作纪律和弄虚作假的考生、工作人员以及学校负责人,视情节轻重,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县人社局、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1—87312016(县人社局)

  0551—87338900(县教育局)

  监督电话:0551—87328122

  查询网站:庐江县人民政府网站人事招考栏(http://www.lj.gov.cn/4911597.html)

  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庐江县教育局

  2018年6月11日

  附件:

  1、庐江县2018年城区学校选调教师岗位表.xlsx

  2、2018年城区学校选调计划学科分解表.xlsx

  3、介绍信.doc

  4、教师选调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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