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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安徽合肥庐阳区选聘优秀中小学教师14人公告(2)

2018-06-11 18:50  |  庐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庐阳区管理的在职在编教师和2009年以来经人社部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选聘的教师;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

  3.已参加2017年庐阳区公开选聘教育人才且在录用公示后放弃岗位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6.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7.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三、选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选聘优秀中小学教师共14名,其中初中6名,小学8名。具体岗位及学科见《庐阳区2018年公开选聘优秀中小学教师岗位分配表》(见附件1)。

  四、选聘程序和办法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 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及地点:2018年6月21日—6月22日、6月25日—27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到所报选聘学校(具体地址见附件3),进行现场报名。每位报名者只能报考一所选聘学校的一个学科岗位,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时,报名人员需提供本人简历、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含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获奖证书或荣誉证书等及《庐阳区2018年公开选聘优秀中小学教师证书清单》一式两份,见附件2)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本人近期免冠同底1寸照片2张、在职在编(含经人社部门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同岗同酬)人员还需提供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到现场报名。该学科报名合格人数须大于该学科岗位计划数,方能达到有效竞争条件;若该学科报名合格人数少于或等于学科岗位数,则按照“报名合格人数-1”的原则重新确定该学科计划数;所报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2018年6月28日上午9:00--11:30进行一次改报,改报地点为有该岗位的其他选聘学校。

  2. 资格审查。由选聘学校将报名人员上述材料,提交区教体局、人社局、编办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并在庐阳区人民政府网、庐阳区教体局网站上公示。

  (二)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包括教案设计、上课(无学生上课)和答辩三项。三项合计满分为100分,其中教案设计占30分,上课占50分,答辩20分。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选聘岗位只有1人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本考场实际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平均分。

  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考核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三)确定初选人员

  1.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总成绩(成绩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所报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报考人员的上课成绩分数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若上课成绩分数再次相同,则以报考人员的教案设计分数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

  2.初选人员名单在庐阳区人民政府网、庐阳区教体局网站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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