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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安徽合肥庐阳区选聘优秀中小学教师14人公告(3)

2018-06-11 18:50  |  庐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四)体检与考察

  1.初选人员体检、考察工作由庐阳区人社局、编办、教体局统一组织实施。

  2.考生须按要求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执行。

  3.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

  4.如初选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同岗位面试人选中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各依次有效递补一次,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以报考人员的上课成绩分数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若上课成绩分数再次相同,则以报考人员的教案设计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

  (五)公示和报批

  1.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在庐阳区人民政府网、庐阳区教体局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2.报批: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规定,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将有关材料报人社部门审核并办理批复手续。

  五、聘用管理和待遇

  录聘人员不按时到选聘学校上班、参加培训,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1.学科优秀人才岗位的选聘符合资质条件(1)、(2)、(3)条的考生,如选聘前属于在职在编人员选聘后则进编,如选聘前属于在职不在编人员选聘后则不入编制(实行劳动合同管理);学科优秀人才岗位的选聘符合资质条件(4)、(5)、(6)条的考生、紧缺体育、音乐人才考生均不入编制。选聘考生其专业技术职务聘用待遇按照《关于印发庐阳区选聘优秀教育人才暂行规定的通知》(庐教体[2017]21号)文件执行。

  2.本次选聘优秀教育人才实行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选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合同期限定为6年。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合同。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者,期满后不再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终止合同关系。

  3.本次选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4.选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转入庐阳区教体局人事科统一管理。

  六、其它事项

  1.面试费80元。

  2.咨询电话:0551-65699989、65699978 (庐阳区教体局)0551-65699807(庐阳区人社局)

  3.网站查询:

  庐阳区政府网(www.ahhfly.gov.cn)

  庐阳区教体局网(www.hfly.net)

  附件:

  1.庐阳区2018年公开选聘优秀中小学教师岗位分配表.xls

  2.庐阳区2018年公开选聘优秀中小学教师证书清单.doc

  3. 庐阳区2018年公开选聘优秀中小学教师报名地址一览表.xls

  庐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庐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庐阳区教育体育局

  2018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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