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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辽宁三支一扶考试公告通知(400人)(4)

2018-06-20 10:45  |  大连市人才网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二)管理考核

  1、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管理。“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在服务期内,其人事档案原则上统一转至服务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区)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保管并提供人事代理服务。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服务单位。“三支一扶”计划人员中的党员、团员在服务期间,按照当地农村党员、团员的标准按时缴纳党费、团费。对服务期间积极要求入党的,由乡(镇)一级党组织按规定程序办理。

  2、日常管理。各市、县“三支一扶”办公室要指导基层单位加强“三支一扶”计划人员的培养和使用,要结合岗位制定专门的成长培养计划,明确帮扶导师、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服务单位要安排好“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工作岗位,承担其日常管理工作任务,切实加强大学生的安全管理。引导并教育大学生遵纪守法,服从分配,虚心学习,密切联系群众,自觉遵守服务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充分运用掌握的知识和技能为基层群众服务。在规定的服务期内,“三支一扶”计划在岗服务人员原则上不得变更服务岗位或者被其他单位借用。

  3、考核管理。“三支一扶”计划人员的年度考核和服务期满考核由县(市、区)“三支一扶”办公室组织实施,考核结果存入本人档案并报省、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备案。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经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审核,颁发由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则上不续聘。

  4、协议的终止或解除。”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原则上应按规定期限完成服务工作,对于中途离岗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各市要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省“三支一扶”办公室报告,停发离岗人员工作和生活补贴,停止缴纳社会保险,履行有关离岗手续;对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终止协议。

  各地区要充分认识“十三五”时期继续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精神,统筹考虑基层人才实际需求,细化岗位工作职责和服务内容,明确拟招募岗位的专业要求,不断提高人岗专业匹配度。要严格规范选拔招募流程,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坚持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确保选拔招募工作平稳实施。要督促基层服务单位安排好“三支一扶”计划人员的食宿及日常生活,切实改善他们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及时帮助解决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宣传“三支一扶”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基本政策,宣传大学生在基层服务期间的先进事迹和用人单位的好做法,坚持用志愿服务精神做强“三支一扶”项目品牌,为“三支一扶”工作的深入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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