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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招聘新教师120名公告

2018-06-21 15:13  |  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导读:2018年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招聘新教师120名公告已发,面向社会招聘,报名时间为2018年7月3日至7月5日,具体招聘信息请见下文。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教师队伍,按照《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精神,经研究,连云港市海州区教育局决定为所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0名新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连云港市海州区2018年公开招聘新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和《连云港市海州区2018年公开招聘新教师岗位分配表》(附件2,以下简称《分配表》)。《岗位表》和《分配表》可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lyg.gov.cn)、海州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yghz.gov.cn)查询、下载。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

  (六)资格条件中的学历指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学历,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七)取得与应聘学校学段相匹配的教师资格证(详见《岗位表》)。

  (八)本次招聘的全部岗位均没有户籍限制。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2018年8月31日前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报名事项

  报名及资格审核由海州区教育局负责。

  (一)报名时间

  2018年7月3日至7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不休息。

  (二)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地点:连云港市新浦中学行健楼二楼西侧学生活动中心(海州区陇中路1号)。

  政策咨询电话:0518-83086837,15950730322。

  (三)报名材料

  请应聘人员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连云港市海州区2018年公开招聘新教师报名表》(附件3);

  2.《连云港市海州区2018年公开招聘新教师报名照片粘贴页》(附件4),粘贴近期同底版2吋免冠照片2张;

  3.本人身份证(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学历、学位证书(2018届毕业生可提供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5.应聘人员按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也可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提供毕业学校开具的应届师范生直接认定证明);

  6.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证明。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表》请从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lyg.gov.cn)或海州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yghz.gov.cn)下载并按要求填写好后带至报名处进行资格审核。

  2.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3.本人现场报名确有困难者,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同时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人员如对资格审核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海州区教育局陈述申辩。

  (五)报名费用

  本次公开招聘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对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收取面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应聘人员,免收考试报名费。报名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应聘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工作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六)开考比例

  各岗位的开考比例均为1:3。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的,将核减招聘岗位数,直至不予开考,并及时通知应聘人员改报其它符合应聘条件的岗位或取消报名。对少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紧缺、急需岗位,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并于开考前在海州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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