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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河北省保定市阜平县招聘教师35名公告

2018-07-23 10:04  |  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导读:2018年河北省保定市阜平县招聘教师35名公告已发,报名时间为2018年7月21日至7月25日,具体信息请见下文。

  为解决阜平县师资短缺问题,全面提升师资队伍素质,2017年8月面向社会连续进行两次招聘,仍有35个岗位空缺。经县政府研究,现决定再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和基本原则

  1、本次为统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2、坚持德才兼备及民主、公开、竟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名额、岗位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名额

  1、高中阶段教师10名。其中语文2名,数学、物理各3名,英语、生物各1名。

  2、白河学校初中段招聘教师13名。其中语文、英语、历史、政治、地理、美术各1名,数学3名,生物、物理各2名。

  3、白河学校小学段招聘教师12名。其中语文10名,英语、微机各1名。

  (二)招聘岗位、专业及基本条件见附件:《阜平县公开招聘高中阶段教师岗位信息表》和《阜平县公开招聘保师附校白河分校教师岗位信息表》,

  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纪违法行为,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具有较高的学识和理论水平,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遵守纪律,服从分配;

  3、应聘者原则上应具有教师资格证书,没有教师资格证书的,聘用后2年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否则予以解聘。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报考语文学科的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须达到二级甲等及其以上标准。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下列人员不具备应聘资格:

  1、受过纪律处分期限未满的,正接受调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司法机关正立案侦查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五、招聘方法

  由县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制定招聘方案、统一组织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审批聘用,按报考岗位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检考核结果等择优聘用。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形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

  2、报名时间:2018年7月21日至7月25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阜平中学行政楼301房间

  4、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提交有效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普通话证、教师资格证(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暂不提供)、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小2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和电子版。在职人员报考须持单位证明信。往届毕业生具备三年及以上在省级示范性高中担任应聘学科连续任教经验,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证明。师范类毕业生须提供报到证。填写《阜平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资格审查。由纪检监察机关、人社、编办、卫计、教育、公安等部门共同负责资格审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提供被审查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纪委监委负责党政纪处分审查;编办负责是否在职人员审查;教育局负责学历资格审查;公安局负责年龄、户籍和刑事处分审查;卫计局负责体检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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