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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广东省肇庆市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教师120名公告(2)

2018-07-23 10:28  |  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5.其他要求:

  (1)应聘人员须诚信报考,报名表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报考人员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岗位多报无效。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及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学习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4)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资格审查

  由肇庆新区实验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初审,查验相关证书、证明材料等。应聘人员须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如应聘人员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人员应聘资格。由市教育局人事科负责对拟进入面试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复审。

  (三)考试形式

  本次招聘考试分为推荐面试、笔试和试讲,分别组织进行:全部考生参加推荐面试,根据成绩高低按岗位1:3比例进入笔试和试讲,然后按推荐面试10%+笔试35%+试讲55%统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招聘岗位数按1:1确定入围体检和考察人数。

  1.推荐面试

  (1)通过报名审核人员需参加推荐面试,采用百分制,满分100分。由评委对应考者进行考核评价,去掉各评分要素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平均分为应试者的推荐面试成绩,成绩占考试总分的10%。推荐面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

  (2)招聘办公室组织评委对报名人员进行当面测试,以其综合能力和胜任岗位程度按岗位1:3推荐参加笔试、试讲。

  (3)推荐面试当天公布成绩,排名和入围参加笔试、试讲人员名单在2个工作日内公布。根据排名按岗位1:3确定入围笔试名单,有入围人员确定不参加笔试的可以递补。若推荐面试确定入围笔试人员时出现因考生同分超过1:3时,则按评委组长的分数高低确定排名。

  (4)推荐面试时间地址:推荐面试将于截止报名时间2日内举行,具体安排由招聘工作小组另行通知。

  2.笔试

  (1)通过推荐面试人员需参加笔试,笔试以闭卷形式进行,采用百分制,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考试总分的35%。笔试试题由招聘办公室组织统一命制,统一考试、统一阅卷。本次考试不指定专门用书。考试的主要内容包括报考教育教学基础知识(含教育法规、教育学、心理学等)和专业知识两部分内容。笔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

  (2)入围笔试名单将于推荐面试后2个工作日内在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同步在肇庆市教育局网站转载及肇庆新区实验学校门口张贴公布,请自行上网查询或现场查阅,不另行通知。同时公告笔试时间、试室、座位等情况。

  3.试讲

  (1)试讲成绩按百分制计分,最低分数线为60分,试讲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5%。试讲由招聘办公室组织专业评委小组,通过试讲,考察参试人员综合素质、举止形态、应急处理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专业技能水平、学科教学能力等。试讲成绩当场宣布。

  (2)试讲时间和考场安排将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同步在肇庆市教育局网站转载及肇庆新区实验学校门口张贴公布,请自行上网查询或现场查阅,不另行通知。

  4.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10%+笔试成绩×35%+试讲成绩×55%(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考试综合成绩在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同步在肇庆市教育局网站转载。

  六、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对考生进行排序,并按岗位招聘人数在考生排序中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同一岗位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入围体检人选。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体检不合格的,不列为考察对象。

  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以及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可按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是否递补体检、考察和聘用人选,由招聘单位研究提出意见,报市教育局确定后,报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

  七、聘用

  (一)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名单分别在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肇庆市教育局网站予以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聘用人员待遇,按市直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八、注意事项

  (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推荐面试、笔试、试讲及入围体检等信息将在规定时限内在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gdzq.hrss.gov.cn/)公布,同步在肇庆市教育局网站(http://http://www.zqedu.gov.cn/)转载,请考生及时浏览。

  (二)请应聘人员考试前认真阅读准考证的注意事项,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推荐面试、笔试、试讲、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有效身份证,证件不齐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四)本公告由肇庆市教育局负责解释,之前2018年6月11日在“肇庆教育号”微信公众号发布的肇庆新区实验学校教师招聘启示撤销作废。

  (五)本次公开招聘由肇庆市人社局负责指导监督,肇庆市教育局直属机关纪委进行直接监督检查,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758-2209780(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58-2835123(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0758-2806718(市教育局直属机关纪委)。

  附件:1-3下载

  肇庆市教育局

  2018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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