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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河南省信阳市新县招聘县城区高中教师38名公告

2018-07-26 15:21  |  新县人民政府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导读:2018年河南省信阳市新县招聘县城区高中教师38名公告已发,报名时间为2018年7月30日至8月1日,具体招聘信息请见下文。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中央组织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豫人社〔2015〕5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县城区高中教师岗位需求情况,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并报上级批准,新县2018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城区高中全供事业编制教师38名。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资格:具有与所报岗位学科一致的高中教师资格证书;

  5.学历:全日制普通高校二本及以上师范类毕业生;国家原“985工程高校”、“211工程高校”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6.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二本及以上师范类毕业生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学科一致;国家原“985工程高校”、“211工程高校”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所报学科与所学专业必须一致或相近;具有中小学一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报与任职资格学科一致的岗位。

  7.年龄:年龄一律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3年7月30日至2000年7月30日间出生;具有中小学一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人员,年龄放宽到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78年7月30日至2000年7月30日间出生。

  8.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

  5.五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6.不符合原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的;

  7.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8.新县在编在岗教师;

  9.新县在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二、报名时间、方法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30日至8月 1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404室(北畈健康大道)。

  (二)报名方法及要求

  1.报名时本人须携带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具有中小学一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用A4纸复印)。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及教师资格证书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在读学校相关证明,且保证在2018年8月28日前取得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为在职人员的必须提供主管单位同意的报考证明。报名时提交一式二份《新县2018年公开招聘县城区高中教师报名表》,并在报名表处粘贴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审查签字后,上交考务办。

  2.报考人员按照招聘方案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考,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本次公开招聘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应达到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经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报批后,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此岗位不再招聘,核减、取消的拟招聘人数,经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调剂到其他紧缺的招聘岗位。

  4.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隐瞒、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参加或聘用资格。

  5.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18年8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持本人身份证到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404室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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