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山西交城县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公告(60人)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我县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29名工作人员,现将本次招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要求的2018年前(含2018年)毕业的大专及本科院校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数量、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1名,政府序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98名,其中:教育系统80名、卫生系统60名、其他事业单位58名,共计229名(其中: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52名)。具体岗位、数量、条件详见《交城县2018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名人数不达规定比例时核减的招聘名额直接调整到同类岗位面向社会招聘。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户籍、年龄符合岗位的要求(30周岁及以下为1987年8月8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为1982年8月8日以后出生);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
(1)参加山西省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人员,到2018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
(2)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的,到2018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含到2018年服务满两年),现仍在职的人员;
(3)参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的人员,到2018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
(4)参加“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的人员,到2018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人员。
(5)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须任现职满3年且考核合格),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
按照有关规定,基层项目人员被定向录取(聘用)的,不得再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名。
招考岗位有户籍要求的(见岗位表),是指考生常住户口所在地或生源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所在地,可视为户籍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