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车 0
当前位置:华图在线 > 招考资讯 >2018年内蒙古鄂尔多斯城川民族干部学院招聘专职教师8名公告

2018年内蒙古鄂尔多斯城川民族干部学院招聘专职教师8名公告

2018-09-12 10:36  |  鄂尔多斯人事考试网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导读:2018年内蒙古鄂尔多斯城川民族干部学院招聘专职教师8名公告已发,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14日至2018年9月20日,具体招聘信息请见下文。

  为做好2018年度城川民族干部学院统一组织公开招聘专职教师工作,根据鄂尔多斯市委组织部制定的《城川民族干部学院2018年度公开招聘专职教师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现就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经市编委办核准并报自治区编委办备案同意,计划为城川民族干部学院招聘编制内专职教师8人,详见《城川民族干部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专职教师岗位表》(附件,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其中,部分岗位定向招聘蒙汉兼通人员。

  “蒙汉兼通人员”是指:能熟练运用蒙古语言文字和汉语言文字的人员。

  二、招聘对象与应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1.不限户籍;

  2.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体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表》,含2018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报考马克思主义理论教师、哲学教师、政治学教师、蒙汉兼通政治学教师、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教师岗位的考生须具有国家承认的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含2018年毕业的全日制研究生);报考激情教学声乐教师岗位的考生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具体专业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表》。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9月14日至2000年9月14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0周岁(1978年9月14日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考生须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普通话标准,具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具有二级乙等以上普通话资格等级证书;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各单位《招聘岗位表》)。

  2018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已聘用但到期未能取得学历学位的予以解聘);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2018年9月14日前。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中专、专科、本科、研究生(不含2018年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4.鄂尔多斯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纳入机构编制部门实名制系统管理的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1.应聘人员直接登陆鄂尔多斯人事考试网(www.ordospta.com),进行网上报名和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请于笔试一周前及时关注网上通知)。

  2.报名时间:2018年9月14日上午9:00至2018年9月20日下午5:3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21日下午5:30。为避免网络拥堵,请考生尽可能提早报名。

  3.报名时,报考者须签署《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招聘岗位表,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序号是报考者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报名与参加考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者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报名时,报考者须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院系、专业)和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报考人员:所有报考信息提交并成功确认后将无法修改),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全日制中专、专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报考人员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未如实填写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二)资格初审

  1.由公开招聘考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网上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按照计算机后台分配权限审核报考者资格条件),并在报考者网上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应说明理由。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表》中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等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公开招聘考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

  2.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考生自行下载《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复审时,无《报名登记表》者,一律不接受资格复审。

  (三)笔试开考比例

  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比例达到1︰4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根据报名情况,经招聘单位书面申请,公开招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且同一单位各岗位应执行同一开考比例。

  调整后或被取消开考的岗位,资格复审结束后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12  共2页
11
{literal} {/liter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