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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福建福州市公安局交通勤务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第九期)(190人)

2018-09-25 11:15  |  福州公安公众服务网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导读:2018福建福州市公安局招聘交通勤务警务辅助人员190人,报名时间:2018年9月29日至9月30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福州市公安局咨询电话:0591-87026979(工作日期间9:00-11:00、15:00-17:00)。
  因工作需要,福州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九期交通勤务警务辅助人员19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要求等详见《福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第九期)》(详见附件1)。

  二、工作职责

  参与交通勤务岗位的相关警务辅助工作。主要为交通秩序协管、交通事故协助处理、窗口导办、信息录入、设备系统维护、后勤综合服务以及其他可由警务辅助人员协助开展的工作等。

  各岗位具体工作地点、内容、时间视实际工作需要而定,警务辅助人员须服从公安机关统一分配。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为福建省户籍人口。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报考第01、02、03岗位的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在1987年10月1日至2000年9月30日期间出生)。

  报考第04、05、06岗位的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2年10月1日至2000年9月30日期间出生)。

  报考第07、08、09岗位的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在1977年10月1日至2000年9月30日期间出生)。

  4.具备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其中报考第01、02岗位须具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报考者的学历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报名日前取得。报名期间为全日制在校在读的学生不得报考。

  5.男性身高168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

  6.身心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7.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8.从福州市公安局往期公开招聘的辅警岗位中辞职,自批准辞职之日起不满一年的,不得报考。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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