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辽宁盘锦市中心医院人民医院中医医院招聘医务人员公告(36人)(2)
①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②在职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要求本科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二批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全日制二批本科及以上普通高等院校的确定,以招考当年的招考计划中国家确定的全日制二批本科普通高等院校为准。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盘锦市中心医院2018年公开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附件1)、《盘锦市人民医院2018年公开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附件2)、《盘锦市中医医院2018年公开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附件3)。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均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6.法律规定的其他不宜聘用的人员。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岗位均采取考试考核方式。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市中心医院、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及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共同制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务人员的实施方案和公告,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招聘公告将于2018年9月28日在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panjin.gov.cn/)、盘锦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http://wjw.panjin.gov.cn/)、盘锦日报等相关媒体统一向社会发布(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9月28日至30日和2018年10月8日至16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逾期不予办理。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需在现场报名前到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盘锦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下载并填写打印《盘锦市公立医院2018年公开招聘医务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4)2份。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当考试考核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2:1时,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