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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陕西省西安航空学院招聘教师106名公告(2)

2018-10-11 15:53  |  西安航空学院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三、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较高的思想素质、良好的职业道德,以及较强的专业工作能力和健康的心理;安心本职工作,团队协作精神好;

  4、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原则上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岁,有丰富的企事业单位实践工作经历者可适当放宽。

  6、可接受长期在阎良校区工作。

  四、招聘待遇

  (一)博士研究生

  1、见习期合格后纳入学校事业编制;

  2、入校前三年内,绩效工资按照副教授(专业技术7级)标准执行;

  3、提供安家费15-25万元;

  4、自然科学类提供15-25万元、人文社科类提供5-10万元的科研启动费;

  5、未在学校购买住房者,暂按1500元/月提供住房补贴;

  6、对于学术水平高、科研业绩突出、学校急需专业的博士毕业生,经学校综合评价认定,可实行“一人(事)一议”,按照学校相关程序,给予差异化薪酬与福利待遇;

  (二)硕士研究生

  实行人事代理,与编制人员同工同酬,具体按照《西安航空学院人事代理工作暂行办法》执行。

  五、招聘程序及联系方式

  1、报名

  应聘者通过学校人事处网站(http://www.rsc.xaau.edu.cn/)的人才招聘系统(http://219.144.198.140:12345/zpNew/index.do)进行注册登录,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求职简历、相关学历、学位、职称及反映本人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的证明材料等;再按照岗位类别申请岗位。

  教师、实验教师的报名时间从2018年10月11日起,截止到2019年10月10日,根据报名情况随时开展不同批次招聘。

  其他岗位的报名时间从2018年10月11日起,截止到2018年11月10日。

  2、资格审核

  人事处根据填报资料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进入考察推荐程序。

  3、考察推荐

  应聘教师、实验教师岗位的人员由用人单位随时进行考察,应聘其他岗位的人员由学校统一组织考察,考察方式及时间另行通知。

  4、学校面试

  根据考察结果和计划招聘数,学校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5、体检

  经学校面试通过后的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6、公示

  体检合格者在学校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期间有异议者可向人事处反应,投诉举报电话为029-84238935。

  7、签约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经查失实、不影响聘用的,由人事处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就业协议),确立人事关系。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老师、严老师

  联系电话:029-84238935

  地址:西安市西二环259号西安航空学院人事处

  邮编:710077

  七、其他

  学校急需的教师和实验教师的引进不受以上计划数限制,经学校研究同意后可突破计划招聘。

  热忱欢迎各类优秀人才来我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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