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东省普宁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347人)(3)
(一)“笔试加面试”。
1、笔试。笔试的相关工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工作规范(试行)》的规定执行。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统一组织,统一命题制卷,统一考试时间。考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会同有关单位实施。
根据按岗设考原则,笔试内容分为二类,即: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卫生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综合类岗位的笔试内容为通用能力测试(综合类)。
笔试科目:各个招聘岗位的笔试科目详见附件2,不指定考试用书,卷面满分为150分。
笔试时间:2018年11月10日上午9:30-11:30。
笔试地点:普宁市城东中学。
笔试综合总分合格分数线为90分。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依各招聘岗位报考者笔试综合总分高低顺序,分别按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笔试综合总分相同的,则以试卷第1小题分数高低顺序确定面试对象;若试卷第1小题分数又相同的,则以试卷第2小题分数高低顺序确定面试对象,依此类推。
若出现某招聘岗位报考者笔试合格人数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则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采用百分制,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结果现场公布。若有自愿放弃面试或面试不合格的,在该招聘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笔试综合总分高低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对象。经面试合格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二)“直接面试”。
符合直接面试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列为面试对象。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采用百分制,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依各招聘岗位报考者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同一招聘岗位报考者面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面试主评委评分又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六、体检
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规定执行。若有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再递补体检人选。经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七、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