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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四川省凉山州宁南招聘教师20名公告(2)

2018-10-26 14:43  |  宁南县人民政府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2.政策性加分

  凡符合下列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17年12月5日—12月7日携带有关材料到宁南县教育和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局人事股进行审核加分。逾期未交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补齐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1)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加2分。在此基础上,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或2015年以后被部队旅、团级政治机关批准评为优秀士官、优秀学员、优秀义务兵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项目可累积计算,但最高不超过6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加分政策。

  (2)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加2分。

  (3)国家和省“三支一扶”计划的志愿者服务人员,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加2分。

  (4)“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社部门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加2分(通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已被转聘为正式教师的不再享受该项加分政策)。

  (5)2007年以来全省从高校毕业生中统筹选聘到村(社区)任职、并与县(市、区)人事部门签订聘用合同、在村(社区)任职满2年以上、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每工作满一周年,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评为优秀的(非年度考核优秀)另加3分。

  以上加分项目可累计计算,但累计加分不超过6分;相同类型的加分只计算最高项。凡享受加分政策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不再享受该项加分政策。曾任公职人员,加分须提供录(聘)用时未享受加分的证明(证明由组织人事部门开具)。加分须提供以下材料:

  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人员须提供:1.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2.专科及以上毕业证;3.《优秀士兵证》和有关奖励证书(证章);4.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5.准考证。

  服务基层项目加分人员须提供:1.服务地所在县(区)以上项目主管部门(组织部、教育局、人社局、团委)出具的服务期限证明;2.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3.协议书或服务证;4.年度考核登记表;5.县区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评优表彰的证书或文件;6.准考证。

  以上材料是证件的审原件收复印件,开具的证明材料收原件。

  3.笔试成绩查询:教育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于12月28日后在考生之家(http://bm.e21cn.com)查询,笔试总成绩及排名等在中国-宁南公众信息网“通知公告”中查询。

  (二)面试

  面试由宁南县人社局、宁南县教科局负责组织实施,具体事宜详见中国-宁南公众信息网“通知公告”中的面试公告。

  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面试开考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含加分)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资格审查人员。实际参考达不到资格复审比例的岗位,该岗位的有效笔试人员(即不包括任意科目笔试成绩为零分和零分以下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面试入围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毕业证》、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户口簿、笔试准考证、报名信息表。2002年以后毕业的考生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其他与报考条件相关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审原件收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不补齐证明材料或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中发现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不予递补。

  3.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如因面试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4.面试内容。

  所报岗位相关知识,以说课或试讲为主,满分为100分。

  5.面试成绩公布。面试工作结束后,于5日内在中国-宁南公众信息网“通知公告”中公布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拟体检人员名单等。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及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若最后一名考生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总成绩高的进入体检;若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则以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仍然相同,则加试,高分进入体检,以下递补均按此程序进行。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检验(简称尿毒检)。

  (三)复检及递补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的要求,在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进行复检;在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可以提出复检。考生在上述项目未达合格标准的,应在完成复检后离场。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其中尿毒检为阳性的也确定为体检不合格。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作弊处理。

  六、考核

  由宁南县人社局、宁南县教科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人岗相宜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再次进行核对,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由宁南县人社局、宁南县教科局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等情况研究确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准考证号、学历、专业、毕业院校、原工作单位、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岗位在先岗当日提供),选岗当日不参加者取消其选岗聘用资格。选岗完成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不低于6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新聘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

  九、递补

  本次公招聘用小学教师,因各环节取消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一律不予递补。

  十、招聘信息公告方式

  1、笔试成绩由考生自行在考生之家(http://bm.e21cn.com)上查询。

  2、加分、笔试总成绩、资格复审、面试、考试总成绩、体检、公示等都在中国-宁南公众信息网上的“通知公告”中公示、通知。考生应及时、主动到该网站上查询或拨打咨询电话了解招聘信息及进程,因不及时、主动查询招聘信息造成损失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十一、纪律监督与回避

  招聘工作须严格工作纪律,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有关规定,对违纪报考者,视情节取消考试、考核、体检和聘用资格;对违纪工作人员,视情节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者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主管部门(招聘单位)中参加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与报考人员有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有其他可能影响公平、公正的关系的,应当回避。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宁南县人社局、宁南县教科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4-4572217(宁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4-4575499(宁南县教科局)

  监督电话:0834-4573474(宁南县纪委监察局)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

  考生之家:028-83336031 QQ:3160400169

  附件:宁南县2018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小学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xls

  相关事项提示:

  1.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2.应聘人员留下的联系电话或其它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且随时保持畅通,若因应聘人员所留联系电话或其它联系方式无法联系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3.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宁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南县教育和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局

  2018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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