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自治区监狱管理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的公告(1013人)(6)
十、公示
经新疆监狱管理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将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监狱管理局网站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岗位可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公示人员;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新疆监狱管理局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二、其他要求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公告》,严格对照自身条件和岗位要求报考。
报考人员要诚信报考,确保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凡在报考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自治区监狱管理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991-5592017(工作日10:30-18:00):
监督电话:0991-5592041(工作日10:30-18:00):
附件:
1.2018年自治区监狱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2018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