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新疆第三师图木舒克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公告(100人)(3)
注意事项:报考人员须按准考证标明的注意事项和有关要求,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按时参加。无身份证者,须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贴有本人近期免冠照片的证明。
3.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可于2018年11月30日18:00后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查询,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笔试准考证、报名表等材料以备查验。不能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者,须提供有效户籍证明。退伍军人需提供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资格复审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面试
报考人员按照笔试成绩高到低顺序,根据需要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通过兵团考试信息网(www.btpta.gov.cn)方式公布。
(五)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相关规定执行。体能测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兵团考试信息网(www.btpta.gov.cn)方式公布。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按照指定项目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七)考察
考察由师市公安局、人社局共同实施。考察后出现职位空缺的,在该职位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一次。考察结果存入报考人员人事档案。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经审核通过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兵团考试信息网(www.btpta.gov.cn)上公示5日。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因公示未通过而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1.师市纪检监察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招录工作公平、公正。
2.参加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近姻亲关系以及有其他有可能影响考试利害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3.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和有关规定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4.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要按照规定进行严肃查处,对查实违纪违规的,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处理。
5.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
咨询服务电话:
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公安局 0998-2529137
监督举报电话:
第三师图木舒克市纪检监察委 0998-2525891
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公安局
2018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