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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区属学校赴高校设点招聘教师110名公告

2018-11-05 10:36  |  顺德区教育局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导读:2019年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区属学校赴高校设点招聘教师110名公告已发,报名时间为2018年11月16日,具体信息请见下文。点击链接加入群聊【教师招聘(编制)考试2群】更多教师招聘信息等你来~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府令第139号),结合顺德教育实际,现就佛山市顺德区区属学校赴北京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设点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不含港澳大学毕业生、留学回国就业人员及已办理暂缓就业的2017年、2018年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学科)需求

  具体见附表1、2。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思想品德: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遵纪守法,乐于奉献。

  (二)教师资格: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属于非师范教育类专业的报考人员,未取得教师资格的,一经聘用,必须在引入后1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

  (三)年龄:要求30岁以下(1987年11月17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放宽到40岁以下(1977年11月17日后出生)。

  (四)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符,具体可参考《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相近但又未列入岗位要求范围,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则须提供原毕业院校出具的认定为相近专业的证明。除此之外,还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或双学士。

  2.综合考评成绩(或学业成绩)排名在年级毕业生总数前30%比例内或平均学分绩点达到3.0以上(需要提供院校的学籍成绩表和有关证明)。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或校内院、系的学生会(或团委)干部任职经历者(需要提供院校的聘书或任职文件)。

  4.专业院校毕业并有特殊专长的优秀毕业生。专业院校是指音乐、美术、体育等方面的专门院校。

  (五)身体状况:身体健康,符合《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

  四、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6日上午9:00-12:00时。

  采取现场报名形式。应聘人员根据招聘条件选取招聘学校和岗位(学科),现场提交纸质资料进行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学生证复印件各1份;

  3.个人大学期间学习和参加社会工作简历1份;

  4.获奖证书、资历资格等证明材料。

  招聘学校现场收取报名资料、面谈及进行资格初审,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情况择优遴选人员参加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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