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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四川自贡考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递交加分材料公告

2018-12-18 17:56  |  自贡人事考试网  |  责编:徐珂 点击收藏

  关于2018年四川自贡考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递交加分材料公告,递交时间为2018年12月18日至12月25日,这是很多考生都在关注的,为此,华图在线小编就将2018年四川自贡考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递交加分材料公告分享给大家,请大家及时关注。

  根据中共自贡市委组织部、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贡市公务员局《关于2018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公告》(以下称《公告》)规定,现将递交加分材料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加分条件

  详见《公告》。

  二、递交时间

  2018年12月18日至12月25日(公休日除外)

  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40

  三、递交地点

  1、符合《公告》中“笔试加分”第(1)、(2)项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将相关材料送自贡市公安机政治部人事处606办公室

  地址:自贡市汇川路1001号

  电话:0813-4702035

  2、符合《公告》中“笔试加分”第(3)、(4)项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将相关材料送市公务员局

  地址:自贡市汇东路118号劳动保障大楼9楼公务员管理科

  电话:0813-2204158

  四、携带资料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其中:

  1、符合第(1)、(2)项加分条件的,还应携带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立功受奖证书、表彰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符合第(3)、(4)项加分条件的,还应携带立功受奖证书、表彰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五、注意事项

  1、请符合条件考生(不得委托他人)及时办理加分资格审核。逾期未进行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2、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名单将在自贡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www.zg.gov.cn/web/srlzyshbzj,自贡人事考试网www.zgrsks.com.cn公示,期限为7天。

  3、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程序确认加分。

  中共自贡市委组织部

  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自贡市公务员局

  自贡市公安局

  2018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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