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华图在线 > 招考资讯 >公务员丨2018新法新规全收纳(一)

公务员丨2018新法新规全收纳(一)

2019-03-26 16:48  |  华图在线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2018年最新法规全在这里了!梦娇老师的常识组为大家精心梳理了11部新法新规,囊括2018年人大通过的法律和国务院颁布的重要行政法规,里面不仅有新法框架和精选考点,还贴心为大家编了口诀,帮助大家记忆,更有预测题压轴让你巩固,快快学习起来吧!

  1.《监察法》

  【新法框架】

  【精选考点】

  考点1 立法依据和目的:为了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实现国家监察全面覆盖,深入开展反腐败工作,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考点2 指导思想: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国家监察工作的领导,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监察体制。

  考点3 适用范围:各级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依照本法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以下称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

  考点4 原则: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监察机关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应当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监察机关在工作中需要协助的,有关机关和单位应当根据监察机关的要求依法予以协助。

  国家监察工作严格遵照宪法和法律,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权责对等,严格监督;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宽严相济。

  国家监察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强化监督问责,严厉惩治腐败;深化改革、健全法治,有效制约和监督权力;加强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考点5 监察机关及其职责: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国家监察委员会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

  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组成,主任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副主任、委员由监察委员会主任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主任每届任期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

  监察委员会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一)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

  (三)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考点6 口诀:监察范围真不小,公务参公都包含。授权委托和国有,基层公办管理类。

  监察范围和管辖:监察机关对下列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监察:

  (一)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二)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三)国有企业管理人员;

  (四)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五)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六)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上级监察机关可以办理下一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必要时也可以办理所辖各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

  监察机关之间对监察事项的管辖有争议的,由其共同的上级监察机关确定。

  考点7 监察权限: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监督、调查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在调查过程中,对涉嫌职务违法的被调查人,监察机关可以要求其就涉嫌违法行为作出陈述,必要时向被调查人出具书面通知。

  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可以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

  (一)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的;

  (二)可能逃跑、自杀的;

  (三)可能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

  (四)可能有其他妨碍调查行为的。

  对涉嫌行贿犯罪或者共同职务犯罪的涉案人员,监察机关可以依照前款规定采取留置措施。

  搜查女性身体,应当由女性工作人员进行。

  冻结的财产经查明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查明后三日内解除冻结,予以退还。

  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经查明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查明后三日内解除查封、扣押,予以退还。

  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为案件处置的依据。

  被调查人既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又涉嫌其他违法犯罪的,一般应当由监察机关为主调查,其他机关予以协助。

  考点8 监察程序:监察机关应当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工作,建立问题线索处置、调查、审理各部门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

  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调查、处置工作全过程的监督管理,设立相应的工作部门履行线索管理、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管理协调职能。

  线索处置情况应当定期汇总、通报,定期检查、抽查。

  调查人员采取讯问、询问、留置、搜查、调取、查封、扣押、勘验检查等调查措施,均应当依照规定出示证件,出具书面通知,由二人以上进行,形成笔录、报告等书面材料,并由相关人员签名、盖章。

  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延长留置时间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监察机关发现采取留置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解除。

  被留置人员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后,被依法判处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的,留置一日折抵管制二日,折抵拘役、有期徒刑一日。

  考点9 监察机关依法作出的处置:

  (一)对有职务违法行为但情节较轻的公职人员,按照管理权限,直接或者委托有关机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或者予以诫勉;

  (二)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照法定程序作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政务处分决定;

  (三)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按照管理权限对其直接作出问责决定,或者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机关提出问责建议;

  (四)对涉嫌职务犯罪的,监察机关经调查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制作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五)对监察对象所在单位廉政建设和履行职责存在的问题等提出监察建议。

  考点10 补充核实和调查: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需要补充核实的,应当退回监察机关补充调查,必要时可以自行补充侦查。对于补充调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内补充调查完毕。补充调查以二次为限。

  复审复核: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之日起一个月内,向作出决定的监察机关申请复审,复审机关应当在一个月内作出复审决定;监察对象对复审决定仍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审决定之日起一个月内,向上一级监察机关申请复核,复核机关应当在二个月内作出复核决定。复审、复核期间,不停止原处理决定的执行。复核机关经审查,认定处理决定有错误的,原处理机关应当及时予以纠正。

  考点11 反腐败国际合作:国家监察委员会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一)对于重大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被调查人逃匿到国(境)外,掌握证据比较确凿的,通过开展境外追逃合作,追捕归案;

  (二)向赃款赃物所在国请求查询、冻结、扣押、没收、追缴、返还涉案资产;

  (三)查询、监控涉嫌职务犯罪的公职人员及其相关人员进出国(境)和跨境资金流动情况,在调查案件过程中设置防逃程序。

  考点12 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各级监察委员会应当接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举行会议时,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或者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监察工作中的有关问题提出询问或者质询。

  监察机关应当依法公开监察工作信息,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

  对于监察人员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的,办理监察事项的监察人员应当及时报告。有关情况应当登记备案。

  考点13 口诀:自行回避有三种,利害证人近亲属。

  回避:办理监察事项的监察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监察对象、检举人及其他有关人员也有权要求其回避:

  (一)是监察对象或者检举人的近亲属的;

  (二)担任过本案的证人的;

  (三)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办理的监察事项有利害关系的;

  (四)有可能影响监察事项公正处理的其他情形的。

  考点14 涉密人员:监察机关涉密人员离岗离职后,应当遵守脱密期管理规定,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不得泄露相关秘密。

  监察人员辞职、退休三年内,不得从事与监察和司法工作相关联且可能发生利益冲突的职业。

  考点15 申诉: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有权向该机关申诉:

  (一)留置法定期限届满,不予以解除的;

  (二)查封、扣押、冻结与案件无关的财物的;

  (三)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措施而不解除的;

  (四)贪污、挪用、私分、调换以及违反规定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法规、侵害被调查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受理申诉的监察机关应当在受理申诉之日起一个月内作出处理决定。申诉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之日起一个月内向上一级监察机关申请复查,上一级监察机关应当在收到复查申请之日起二个月内作出处理决定,情况属实的,及时予以纠正。

  【预测演练】

  【预测题1】下列关于监察法的相关表示,不正确的是:

  A.监察委员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B.监察委员会主任每届任期同本级人大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C.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不得作为案件处置的依据

  D.受理申诉的监察机关应当在受理申诉之日起一个月内作出处理决定

  【答案】B

  【预测题1】下列不属于办理监察事项的监察人员自行回避的情形的是:

  A.甲担任过国企的管理人员

  B.乙担任过该案件的证人

  C.丙与办理的监察事项有利害关系

  D.丁是监察对象的近亲属的

  【答案】A

  2.《陪审员法》

  【新法框架】

  【精选考点】

  考点1 立法目的:为了保障公民依法参加审判活动,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制定本法。

  考点2 权利和义务:人民陪审员依照本法产生,依法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同法官有同等权利。

  考点3 担任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年满二十八周岁;

  (三)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担任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考点4 不能担任人员:

  (一)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二)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三)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

  考点5 口诀:免除职务和失信,开除公职无公信。刑事处罚被开除,吊销证书六情形。

  不得担任情形:

  (一)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公职的;

  (三)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四)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五)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六)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

  考点6 人数:人民陪审员的名额,由基层人民法院根据审判案件的需要,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确定。

  人民陪审员的名额数不低于本院法官数的三倍。

  考点7 任期:人民陪审员的任期为五年,任期届满后,人民陪审员职务自动免除,一般不得连任。

  考点8 七人合议庭:人民法院审判下列第一审案件,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七人合议庭进行:

  (一)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社会影响重大的刑事案件;

  (二)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

  (三)涉及征地拆迁、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

  (四)其他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

  考点9 口诀:表决权的有与无,三人就有七人无。

  表决权:人民陪审员参加三人合议庭审判案件,对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独立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

  人民陪审员参加七人合议庭审判案件,对事实认定,独立发表意见,并与法官共同表决;对法律适用,可以发表意见,但不参加表决。

  考点10 合议庭原则:合议庭评议案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人民陪审员同合议庭其他组成人员意见分歧的,应当将其意见写入笔录。

  合议庭组成人员意见有重大分歧的,人民陪审员或者法官可以要求合议庭将案件提请院长决定是否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考点11 职务免除:人民陪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所在基层人民法院会同司法行政机关查证属实的,由院长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除其人民陪审员职务:

  (一)本人因正当理由申请辞去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二)具有本法第六条、第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三)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审判活动,影响审判工作正常进行的;

  (四)违反与审判工作有关的法律及相关规定,徇私舞弊,造成错误裁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考点12 待遇: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克扣或者变相克扣其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

  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期间,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按实际工作日给予补助。

  人民陪审员因参加审判活动而支出的交通、就餐等费用,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助。

  考点13 基本原则:(一)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的民主权利;

  (二)坚持人民陪审员选任的广泛性和代表性;

  (三)强调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参审作用。

  考点14 选任:一是放宽选任入口。将学历要求从原有的大专以上降低到一般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将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年龄从23周岁提高到28周岁。

  二是改革选任方式。陪审员应当是随机抽选产生的前提下,因审判活动需要,一定比例的人民陪审员可以通过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的方式产生。

  三是明确随机抽选来源。

  考点15 参审范围:涉及群体利益、公共利益、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以及其他社会影响较大的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均可以适用陪审制。

  【预测演练】

  【预测题1】下列关于陪审员法的表述,错误的是:

  A.年满二十八周岁的中国公民就可以担任

  B.人民陪审员的名额数不低于本院法官数的三倍

  C.任命的人民陪审员应当公开进行就职宣誓

  D.七人合议庭审判案件时人民陪审员不参加表决

  【答案】A

  【预测题1】下列不属于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的是:

  A.年满二十八周岁

  B.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C.具有研究生以上文化程度

  D.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答案】C

  3.《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新法框架】

  【精选考点】

  一、国家立场和原则:

  1.国家鼓励发展电子商务新业态,创新商业模式。

  2.国家平等对待线上线下商务活动,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二、电子商务经营者

  1. 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的除外。

  2. 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并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3. 依法需要取得相关行政许可的,应当依法取得行政许可。

  4. 应当依法出具纸质发票或者电子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 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等。

  6. 自行终止从事电子商务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有关信息。

  7. 电子商务经营者根据消费者的兴趣爱好、消费习惯等特征向其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搜索结果的,应当同时向该消费者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尊重和平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针对“大数据杀熟”现象,你有权说不)。

  8. 不得将搭售商品或者服务作为默认同意的选项(隐形搭配等消费深坑,将得到有效遏制)。

  9. 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10. 竞争环境更为公平,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受到遏制。

  三、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

  1. 应当要求申请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提交其身份、地址、联系方式、行政许可等真实信息,进行核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验更新。

  2. 应当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平台内经营者的身份信息。

  3. 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证其网络安全、稳定运行,防范网络违法犯罪活动。

  4. 应当记录、保存平台上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交易信息,并确保信息的完整性、保密性、可用性。商品和服务信息、交易信息保存时间自交易完成之日起不少于三年。

  5. 应当建立健全信用评价制度,公示信用评价规则,为消费者提供对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进行评价的途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删除消费者对其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的评价。(不得删差评)

  6. 应当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规则,与知识产权权利人加强合作,依法保护知识产权。

  7. 平台交易规则等更改,需公开征求意见且至少公示7日。

  四、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与履行

  1. 电子商务当事人可以约定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商品。

  2. 电子商务当事人可以约定采用电子支付方式支付价款。

  【记忆口诀】

  1.电子商务经营者义务:

  登记纳税获许可,出具发票或凭证,电子纸质同效力,显著公示30终。

  释义:

  (1)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应当依法取得行政许可。

  (2)应当依法出具纸质发票或者电子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

  (3)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等。自行终止从事电子商务的,应当提前30日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有关信息。

  2.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义务:

  核验登记与更新,差评不得随意删,交易信息存3年,更改规则公示7。

  释义:

  (1)应当要求申请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提交其身份、地址、联系方式、行政许可等真实信息,进行核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验更新。

  (2)不得删除消费者对其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的评价。

  (3)商品和服务信息、交易信息保存时间自交易完成之日起不少于三年。

  (4)平台交易规则等更改,需公开征求意见且至少公示7日。

  【预测演练】

  【预测题1】下列关于《电子商务法》的说法正确的是:

  A.电子商务的监督管理工作由国务院负责

  B.电子商务经营者无需履行纳税义务

  C.淘宝店主属于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

  D.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的法律效力不同

  【答案】A

  【预测题2】关于《电子商务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卖家或者平台有权删除消费者的真实评价

  B.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为消费者提供评价途径

  C.“双十一”快递可以无限延期

  D.“给好评返红包”现象是合理的

  【答案】B

  图7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新法框架】

  【精选考点】

  一、总则

  1. 土壤污染防治应当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分类管理、风险管控、污染担责、公众参与的原则。

  2.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全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林业草原等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林业草原等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二、规划、标准、普查和监测

  1.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环境保护规划。

  2. 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发展改革、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林业草原等主管部门,根据环境保护规划要求、土地用途、土壤污染状况普查和监测结果等,编制土壤污染防治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3.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土壤污染状况、公众健康风险、生态风险和科学技术水平,并按照土地用途,制定国家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加强土壤污染防治标准体系建设。

  4. 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是强制性标准。

  5. 国务院统一领导全国土壤污染状况普查。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林业草原等主管部门,每十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全国土壤污染状况普查。

  6. 国家实行土壤环境监测制度。

  7. 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下列农用地地块进行重点监测:

  (一)产出的农产品污染物含量超标的;

  (二)作为或者曾作为污水灌溉区的;

  (三)用于或者曾用于规模化养殖,固体废物堆放、填埋的;

  (四)曾作为工矿用地或者发生过重大、特大污染事故的;

  (五)有毒有害物质生产、贮存、利用、处置设施周边的;

  (六)国务院农业农村、林业草原、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8. 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下列建设用地地块进行重点监测:

  (一)曾用于生产、使用、贮存、回收、处置有毒有害物质的;

  (二)曾用于固体废物堆放、填埋的;

  (三)曾发生过重大、特大污染事故的;

  (四)国务院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预防和保护

  1. 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规定,根据有毒有害物质排放等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向社会公开并适时更新。

  2.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并按年度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排放情况;

  (二)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保证持续有效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

  (三)制定、实施自行监测方案,并将监测数据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3. 企业事业单位拆除设施、设备或者建筑物、构筑物的,应当采取相应的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4. 国家鼓励在建筑、通信、电力、交通、水利等领域的信息、网络、防雷、接地等建设工程中采用新技术、新材料,防止土壤污染。

  禁止在土壤中使用重金属含量超标的降阻产品。

  5. 禁止向农用地排放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污水、污泥,以及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清淤底泥、尾矿、矿渣等。

  6. 国家鼓励和支持农业生产者采取下列措施:

  (一)使用低毒、低残留农药以及先进喷施技术;

  (二)使用符合标准的有机肥、高效肥;

  (三)采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生物防治等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

  (四)使用生物可降解农用薄膜;

  (五)综合利用秸秆、移出高富集污染物秸秆;

  (六)按照规定对酸性土壤等进行改良。

  四、风险管控和修复

  (一)一般规定

  1. 实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应当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2. 实施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活动,应当编制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

  3. 土壤污染责任人负有实施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的义务。土壤污染责任人无法认定的,土地使用权人应当实施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

  4. 土壤污染责任人变更的,由变更后承继其债权、债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履行相关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义务并承担相关费用。

  (二)农用地

  1. 国家建立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按照土壤污染程度和相关标准,将农用地划分为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

  2.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在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不得新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已经建成的,应当限期关闭拆除。

  3. 对安全利用类农用地地块,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应当结合主要作物品种和种植习惯等情况,制定并实施安全利用方案。

  4. 对严格管控类农用地地块,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应当采取下列风险管控措施:

  (一)提出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建议,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二)按照规定开展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与评价;

  (三)对农民、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他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

  (四)其他风险管控措施。

  (三)建设用地

  1. 国家实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

  2. 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中的地块,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下列风险管控措施:

  (一)提出划定隔离区域的建议,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二)进行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状况监测;

  (三)其他风险管控措施。

  五、保障和监督

  1. 国家采取有利于土壤污染防治的财政、税收、价格、金融等经济政策和措施。

  2. 国家加大土壤污染防治资金投入力度,建立土壤污染防治基金制度。

  3. 国家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项目的信贷投放。

  4. 从事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的单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享受税收优惠。

  5. 国家鼓励并提倡社会各界为防治土壤污染捐赠财产,并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税收优惠。

  6. 新闻媒体对违反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的行为享有舆论监督的权利,受监督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

  7.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污染土壤的行为,均有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土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或者举报的权利。

  六、法律责任

  1.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土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

  (一)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未制定、实施自行监测方案,或者未将监测数据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

  (二)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

  (三)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未按年度报告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情况,或者未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的;

  (四)拆除设施、设备或者建筑物、构筑物,企业事业单位未采取相应的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或者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未制定、实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

  (五)尾矿库运营、管理单位未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土壤污染的;

  (六)尾矿库运营、管理单位未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监测的;

  (七)建设和运行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固体废物处置设施,未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要求采取措施防止土壤污染的。

  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第七项规定行为之一,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2. 污染土壤造成他人人身或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记忆口诀】

  1.农用地地块重点监测口诀:超污废事毒

  (一)产出的农产品污染物含量超标的;

  (二)作为或者曾作为污水灌溉区的;

  (三)用于或者曾用于规模化养殖,固体废物堆放、填埋的;

  (四)曾作为工矿用地或者发生过重大、特大污染事故的;

  (五)有毒有害物质生产、贮存、利用、处置设施周边的;

  (六)国务院农业农村、林业草原、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2. 建设用地地块重点监测口诀:曾毒曾废曾事故

  (一)曾用于生产、使用、贮存、回收、处置有毒有害物质的;

  (二)曾用于固体废物堆放、填埋的;

  (三)曾发生过重大、特大污染事故的;

  (四)国务院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预测演练】

  【预测题1】土壤污染防治应当坚持( )、风险管控、污染担责、公众参与的原则。

  A. 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科学管理

  B. 保护为主、预防优先、科学管理

  C. 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分类管理

  D. 保护为主、预防优先、分类管理

  【答案】C

  【预测题2】关于土壤污染防治,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制定国家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B. 曾作为污水灌溉区的农用地地块要进行重点监测

  C. 禁止在土壤中使用重金属含量超标的降阻产品

  D. 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将符合条件的安全利用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

  【答案】D

【华图在线原创,转载请注明出处】

11
{literal} {/liter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