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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甘肃天水市妇幼保健院招聘护理(助产)人员公告(20名)

2019-04-20 11:12  |  天水市妇幼保健院微信公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天水市妇幼保健院是集妇幼保健、生殖服务、特色临床、科研培训、健康促进为一体的公共卫生事业单位。2017年3月全院完成整体搬迁并投入使用。目前,全院总用地面积22794平方米,建筑总面积29589平方米,批复设置床位400张。全院现设产、妇、儿、新生儿重症监护、儿童神经康复、儿童保健、妇女保健、乳腺等17个临床保健和医技科室。

  随着本院基础建设条件和服务能力的全面改善,业务工作发展顺利,社会群众认知度明显提升,妇幼保健工作得到长足发展。为适应业务发展和学科建设的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录聘用护理人员2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护理(助产)专业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热爱妇幼保健工作,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职业品行。

  (三)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熟练操作计算机,具有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五)具有全日制护理(助产)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护士资格证(护士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护理(助产)本科学历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护理(助产)专科学历年龄在25周岁及以下(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高要求,女160cm及以上,男170cm及以上。有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2年及以上护理(助产)工作经历者,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条件。

  (六)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报考招聘。

  1、在读学生和未取得护士资格证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3、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或与原工作单位人事手续未办结等其它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公告:2019年4月20日(星期六)8:00,通过“天水市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发布招录公告。

  (二)报名:本人(不接受委托人报名)持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同底彩色照片3张到本院指定地点报名。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

  报名时间:2019年4月20日(星期六)14:30—17:30

  报名地点:天水市妇幼保健院门诊保健楼6楼多功能厅

  (三)资格审核:由院人事科组织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及本人实际情况进行审查审核,全部符合条件者填写《天水市妇幼保健院招聘护理人员报名表》,并填写发放准考证。

  (四)考试:考生持身份证、准考证(两证必须同时提供),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考试分笔试、面试和技能操作,笔试、面试和技能操作各100分。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招聘人数1:2比例确定面试、技能操作人选,成绩并列人员依次排序至面试总人数,与最后进入面试人员成绩相同人员纳入面试范围。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20%,技能操作成绩占20%计算。

  笔试、面试、技能操作考试时间、地点,通过“天水市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试全部完成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照招聘人数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资格,形成的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五)公示:笔试、面试、技能操作总成绩、体检合格及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均通过“天水市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统一公开公布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试用及聘用管理

  公示期满后,无影响聘用相关情况者予以试用。拟聘用护理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待遇不低于秦州区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满,由人事科、护理科会同业务科室进行严格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核合格者,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签订三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予以正式聘用,实行本院聘用人员结构化工资+津贴补贴,并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办理社会保险(五险)。自签订劳动合同、工作满1年(12个月)起,按照本院相同身份、岗位人员标准进行绩效管理。

  联系人:何女士 姚女士

  联系电话:0938—8610469、8885535

  天水市妇幼保健院

  2019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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