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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广东省梅州市丰顺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公告(93人)

2019-06-21 16:53  |  丰顺县人民政府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二)面试

  根据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报考人数高于1:3比例开考的,按照各个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报考人数等于或低于1:3比例开考的,进入面试人选按符合条件人数确定,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将在丰顺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fengshun.gov.cn/)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适应岗位的专业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测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持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原件,复印件无效。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结束后,将向考生发给个人面试成绩通知单。

  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在总成绩公布时划定。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体检

  体检按面试合格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及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应聘教师岗位的工作人员,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执行;其他人员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调档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丰顺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fengshun.gov.cn/)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被聘用人员必须与工作单位签订5年服务期,期间不得调离,不得报考丰顺县以外的公务员。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3、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受理群众的监督和举报,电话:0753-6886391;

  4、本公告由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附件1①②中各招聘单位的岗位职责简介、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等由丰顺县教育局(电话:0753-6618639)和丰顺县卫生健康局(0753-6619211)负责解释。

  附件1①:《2019年丰顺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教育类)

  附件1②:《2019年丰顺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卫生类)

  附件2:《广东省丰顺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附件3:《2019丰顺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指南》

  附件4:《2019广东省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

  附件5:《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版)

  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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