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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江西省吉水县医保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2人公告

2019-06-27 16:25  |  华图在线  |  责编:徐珂 点击收藏

  根据有关遴选规定,经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同意,吉水县医保局拟面向县内遴选(选调)公务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坚持能力素质与岗位要求相适应,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遴选(选调)岗位及专业分类

  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吉水县医保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吉水县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科员(含可交流进机关的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

  (二)报考资格条件

  1.政治可靠、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团结协作精神;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之后出生);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合格)等次;

  4.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6.乡镇公务员报考的,须具有科员2年及以上(不含试用期)工作经历;县直单位公务员报考的,须试用期满。

  资格条件中的年龄、参加工作时间、工作经历、学历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30日,经历证明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出具。

  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遴选(选调):

  1.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尚在新录用(招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4.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选调)工作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9年7月15日-7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报考人员不需要交纳报名和考试费用。报名分为提交报名材料、资格审查、领取面试准考证三个阶段。

  1.提交报名材料。持个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吉水县医保局遴选(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到县医保局办公室(洪先路人社大楼706室)报名。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主要审核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选调)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条件不符合的,取消其遴选(选调)资格。

  3.领取面试准考证。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在吉水政府网公布。

  4.如报名人数与遴选(选调)人数之比未达3:1,则相应调减或取消本次遴选(选调)名额。

  (二)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和笔试成绩分别按60%和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

  1.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2)面试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2.笔试

  领取笔试准考证的时间在吉水政府网公布,笔试时间及地点见笔试准考证。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公文基础知识和文字综合能力,实行百分制。

  3.考察

  根据总成绩排名,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领导小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法的情况以及业务表现和遴选(选调)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

  (四)公示和调动

  经考察确定的拟遴选(选调)人员在吉水县政府网公示七天,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选调)的,在条件具备时办理正式调动手续;对存在不适应选调情形或问题的,取消遴选(选调)资格。空缺的名额,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其它事项

  1.遴选(选调)人员在遴选(选调)考试中弄虚作假或者不按规定及时提交自愿放弃声明的,记入遴选(选调)人员失信记录库,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县直单位公开遴选(选调)。

  2.本次遴选(选调)未尽事宜由县医保局遴选(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796-8680685(县医保局咨询电话)

  0796-8689102(县委组织部干部办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0796-3560694(县纪委监委)

  附件:1.吉水县医保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

  2.吉水县医保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登记表

  吉水县医保局

  2019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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