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华图在线 > 招考资讯 >2019郑州中牟县人民法院招聘公告(12人)

2019郑州中牟县人民法院招聘公告(12人)

2019-09-20 12:02  |  中牟县人民法院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五、体检及递补

  1.体检资格确认: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入围名次出现末位并列,不能按照招聘名额确定体检入围人员时,按照并列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由公司统一组织带队,体检费由考生个人承担。

  2.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3.因以下情况造成的缺额,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且递补人员体检、考察合格的,视为递补有效。

  (1)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拟录取人员放弃体检资格的;

  (3)体检合格后放弃入职的;

  (4)逾期未报到的;

  (5)试用期考察不合格的。

  六、公示

  通过体检的拟录用人员名单通过微信公众号“东工HR”公示,公示期三天。

  七、聘用

  1.此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制,聘用人员与承接主体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接到被聘用通知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到,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接受服务单位的综合培训,试用期满后由服务单位进行综合考察,主要考察聘用人员的业务能力、工作态度、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诚信情况等,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工资: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合格后书记员岗位应发工资调整为2470元/月(含个人承担社保部分),法官助理岗位应发工资调整为3420元/月(含个人承担社保部分),转正后根据岗位工作完成情况,发放相应绩效工资。

  4.社会保险: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五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5.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内不履行合同或违反服务单位管理规定,且情节严重的,予以解聘。

  八、本次招聘全程我公司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任何考试用书或培训机构,监督举报电话:0371--62108827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河南东工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所有。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九日

  点击查看原文:中牟县人民法院招聘公告

  123  共3页
标签: 法检    河南    郑州    
11
{literal} {/liter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