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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河南省平顶山市郏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60人公告

2019-10-25 11:02  |  郏县人民政府  |  责编:黎倩 点击收藏

  为优化全县干部队伍结构,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步伐,结合我县部分事业单位岗位空缺的实际情况,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60人,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更多资讯请关注华图在线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面向社会,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人数

  根据用人单位需求和编制限额等情况,本次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60名

  三、招聘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不限户籍,符合拟聘用岗位学历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符合以下条件)的毕业生均可报名。

  (二)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水平、专业知识或技能条件,所学专业与所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5.专科学历毕业生年龄在27岁以下(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学历毕业生年龄在28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到32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需要,服从组织分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5.曾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五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6.其它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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