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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四川省广元市第十二批公开引进146名高层次人才的公告

2019-10-30 11:22  |  广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  责编:黎倩 点击收藏

  (二)公开考核招聘

  赴兰州“一站式”引进工作完成后,在广元市城区组织开展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一站式”引进中的空缺岗位经发布补充公告后一并纳入。

  1.报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截止时间为11月22日18:00。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具体要求与“一站式”引进网上报名一致。

  2.资格审查。2019年11月25日至12月10日,由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集中审查,对审查合格人员在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发送邀请通知。接到邀请通知的考生携带相关证件、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领取准考证参加考核。

  3.考核。主要考察专业知识、工作能力、综合素质等。采用结构化面试、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若岗位报名人数过多,则增加笔试环节确定考核对象。考核成绩低于70分(最低分数线)的,不予引进。

  (三)后续环节

  “一站式”引进和公开考核招聘工作完成后,及时开展考察、调剂、体检、聘用等工作。

  1.考察。根据考核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员,名单在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考察采取实地考察、电话咨询、个别访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以及身体健康、心理健康、诚信和岗位的匹配情况。不适宜从事该岗位工作的,不予引进。市级主管部门党组(党委)和县区组织人事部门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2.调剂。对在报名、资格审查、考核、考察等环节中出现的岗位缺额,根据考生愿意,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报经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在岗位条件要求一致或相近的差额考生中依次调剂。

  3.体检。由市县组织人事部门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引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报经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依次递补。

  4.聘用。体检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名单在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广元组工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广元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协议书》,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四)企业招聘。企业招聘岗位按以上“一站式”引进方式进行,只采用现场报名,由用人单位自行灵活组织。

  四、政策待遇

  根据《广元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广元市创新创业人才特殊支持十条措施(试行)》,公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主要享受的政策待遇有:

  (一)安家补助。一次性给予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和博士研究生15万元、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和硕士研究生8万元的安家补助费用。最低服务年限内因个人原因要求解除协议的,须全额退回已享受的安家补助,并缴纳违约金。

  (二)工作补助。在广工作期间,按月发给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和博士研究生1000元/人·月、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和硕士研究生500元/人·月的工作补助,期限5年。

  (三)编制管理。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坚持有编占编、无编调编的原则,使用“人才专项事业编制”,实行单列管理;对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实行“英才编制”管理,在市人才交流中心设“英才编制”库,按照有关程序可将其纳入“英才编制”库管理。

  (四)岗位聘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在事业单位管理岗位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可直接聘任为七级、八级B类职员;在专业技术岗位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可直接聘任为专业技术十级、十二级岗位。首次聘用不受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在工作中表现特别优秀且符合相应条件的,按规定可提拔重用或调任为公务员。

  五、特别提示

  (一)人才引进整个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在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及时进行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三)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和管理始终,若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实情,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责任自负。

  六、组织管理

  本次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在广元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由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本公告同时在广元组工网www.gyzzb.gov.cn,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srsj.cngy.gov.cn,广元人事考试网gypta.e21cn.com,广元人才网www.cbrcw.com发布,由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839-12380、3263265,咨询电话:0839-3314757。

  附件下载:

  1.广元市赴兰州“一站式”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设置一览表(事业单位)

  2.广元市赴兰州“一站式”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设置一览表(企业)

  3.广元市第十二批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设置一览表

  中共广元市委组织部 广元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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