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南省郑州荥阳市事业单位招聘91人公告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形成的缺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所产生的空缺岗位,从体检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工作由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各主管委局及用人单位具体实施。考察程序及内容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政策执行。
(八)录取聘用
1.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荥阳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2.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由用人单位统一管理,试用期满后由各主管委局及用人单位综合考察。考察合格者,办理入编手续,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
六、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顺利进行,特成立荥阳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李云峰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王西周市政府党组成员、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范喜昌 市委编办主任
张荣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冠顺市财政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荣耀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此次招聘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七.其他事宜
1.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拟聘用人员名单等有关事项均在荥阳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布。凡各个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2.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河南省服务贫困县计划、河南省“三支一扶”计划、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计划、郑州市“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服务农村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郑州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2015年以后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退出现役后报考且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笔试原始成绩加10分。符合上述条件人员需在报名期间由本人携带身份证、项目服务证书、年度考核表、基层服务单位证明(须地市级项目主管部门加章)及“大学生村干部”合同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大学生退役士兵需提供入伍、退役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逾期不再受理。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立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本公告由荥阳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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